《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周岁。
战时根据需要,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征召三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可以决定延长公民服现役的期限。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对组织和个人所有或者使用的()等民用资源进行征用。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凡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可以依法对民用资源进行征用。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战略物资的调用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十八周岁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周岁至()周岁的女性公民,应当担负国防勤务.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储备物资无法及时满足动员需要时,可以对个人和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和居住场所进行征用。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以上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接受依法征用民用资源的义务。
《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规定:“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其民族成分在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由本人决定,年满()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
国家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实施国防动员后,国家安全机关无权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
每年征兵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遭受的威胁消除后,应当按照决定实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解除国防动员的实施措施。
国家决定实施国防动员后,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公民,必须担负国防勤务。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下属于公民权利和义务范围的是( )。 ①凡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②维护国家统一 ③监督我国各行政机关 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纳税
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
我国《兵役法》规定: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 )周岁。
兵役法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国家实行制度。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出题单位: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即使国家决定进入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者实施国防动员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也不能采取限制公民和组织权利、增加公民和组织义务的特别措施。()
《兵役法》规定: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