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档案的依据有()
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档案管理的物质条件有()。
档案作用发挥的主要条件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档案,包括清代和清代以前的档案以及民国时期的档案和革命历史档案,自《档案法实施办法》()起向社会开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形成的档案,自形成之日起满()年向社会开放;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可以随时向社会开放。上述档案中涉及国防、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等国家重大利益的档案,以及其他虽自形成之日起已满30年但档案馆认为到期仍不宜开放的档案,经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向社会开放。
各档案馆保存的经济、科学、文化类涉密档案,有必要提前向社会开放的,应向档案形成机关发出要求提前解密的通知,有关机关接到通知的()内应予以答复,否则,档案馆可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纳入复制服务范围的档案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开放档案的原件的物理状况允许复制;二是没有捐赠者、版权和著作权所有者规定的复制限制以及法定的复制限制。
开放档案的要求和措施有哪些()
虽已到开放年限的档案,当档案馆认为仍不宜开放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开放。
开放档案的意义有哪些()
档案保管的基本物质条件有()
( )按照开放时间不同被分为有条件开放产品合定期开放产品。
档案价值实现的条件有().
引导信号开放的条件有以下()
1987年9月,中央书记处正式批准开放历史档案,第一次出台了开放档案的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组织具备什么条件可以利用已开放的档案()
信号开放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档案保管工作的基本物质条件有哪些?
档案开放是档案馆将达到一定期限、无需控制使用的档案向社会公开提供利用的活动。《档案法》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
人工开放引导信号的条件有哪些?
《档案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年向社会开放。经济、教育、科技、文化等类档案,可以()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可以()向社会开放。
新修订的档案法,为推动档案开放与利用,将档案社会开放的期限由三十年缩短为()年。
档案馆应当通过其网站或者其他方式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不断完善利用规则,(),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将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从30年缩短至()年,同时鼓励和支持其他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