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业务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查验机动车。
条件具备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除()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人民法院对机动车驾驶人的有罪判决书后,将判决书、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并报送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得重新取得机动驾驶证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以下罚款。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不得办理下列哪些机动车的登记业务?()
车辆管理所存在为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等严重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情形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暂停该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或者指派其他车辆管理所人员接管业务。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不得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
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办理要求、信息系统安全等规定,签订协议及责任书,通过业务抽查、网上巡查、实地检查、业务回访等方式加强对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协助办理业务情况的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就近办理、便捷办理的原则,推进在驾驶人考场、政务服务大厅等地设置服务站点,方便申请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并在办公场所或互联网公示辖区内的业务办理网点、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和业务范围。()
车辆管理所在办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业务核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原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扣留或者暂扣的,应当审核扣押、扣留或者暂扣凭证后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直辖市、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机动车登记及相关业务的指导、培训和监督管理。()
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以办理的具体查验业务范围,由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上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推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报废期满的两个月前通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注销登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 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办理互联网交通管理业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可以由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不得重新取得机动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