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
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共发行股份1亿股。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持有公司股份()
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公司时,如果评估增值部分已按规定折成股份,且评估增值部分不再缴纳所得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在下列各项中应作为折旧基数的是()
甲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亿股,乙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是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甲上市公司股份。下列有关乙公司转让甲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均不涉及甲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其中仍须事先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有()
甲上市公司为奖励本公司职工,拟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如果甲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2.5亿股,则该公司可以收购的股份数额最多为()万股。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人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 100 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 100 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 1500 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的30%;国内其他法人认购股份40%;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股份30%。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其中部分采用向配售对象配售股份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亿股,在初步询价结束后,下列情形中应当中止发行的有()
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作为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1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1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5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总额的30%;国内其他法人认购股份40%;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股份30%。试分析: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甲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亿股,乙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是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甲上市公司股份。下列有关乙公司转让甲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均不涉及甲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其中仍须事先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有()。
我国国有企业股份经营,从国有股权在公司中占有份额的多少来看,国家作为所有者,采取的具体经营方式包括( )。
在我国石油石化等基础产业中,国有骨干企业多采用的股份经营方式是( )。
甲上市公司为奖励本*公司职工,拟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如果甲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额为2.5亿股,则该公司可以收购的股份数额最多为()万股。
某上市公司总股份为1.5亿股,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三年内不增资扩股,其后该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关于修改后的章程内容,下列哪些是违法的?()
某上市公司总股份为 1.5亿股,该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三年内不增资扩股,其后该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改。关于修改后的章程内容,下列哪些是违法的? ( )
甲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亿股,乙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是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昕持甲上市公司的股份。下列有关乙公司转让甲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均不涉及甲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其中仍须事先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有()。
甲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亿股,乙公司为罔有独资公司,是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甲上市公司的股份。下列有关乙公司转让甲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均不涉及甲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根据同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其中仍须事先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有()。(2008年)
本题根据2013年教材进行了调整。 A公司于2003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7年4月,A公司聘请B证券公司作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增发”) 的保荐人。B证券公司就本次增发编制的发行文件有关要点如下:
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于2006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本总额为1亿股。截至2012年12月31日,A公司资产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
J模式在规定期股的获取方式的同时,还规定了不同获取方式在期股中的比例:企业经营者以现金认购公司股份,不得低于其应持全部股份的()
已知A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在外的总股数为4亿股,资产总额8.8亿元,负责总额为3.6亿元,则A股份有限公司的每股账面价值为()
案情:国有企业火炬化工厂与另外一国有企业火星化工原料厂决定共同发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千万元。火炬化工厂以厂房、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出资,评估作价400万元;火星化工原料厂以原料及厂房出资,经评估作价200万元;另外,火炬化工厂还以本厂的商标及专利技术出资,经评估作价1100万元,该专利技术并非高新技术。公司将以募集方式设立,除了发起人按规定认购的股份以外,其余股份准备向社会公开募集。发起人的出资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甲国有企业收购乙民营光伏发电公司40%股份,完成收购后,乙公司总经理赵某占比30%,其他小股东合计占股份30%,乙公司组建了新的董事会作为决定机构,由甲公司派遣过来的钱某担任公司董事长。依据《安全生产法》,乙公司的安全费用投入责任主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