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人信贷客户分类办法,对仅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由()直接认定,列入优质客户管理。
个人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由()来进行认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审计署、财政部等外部监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检查认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级次应调整的,自收到正式通知起()个工作日内,经营行客户部门应按规定重新认定分类级次。
对实施五级分类管理的贷款,风险分类主要采取(),由信贷管理系统自动运行并认定分类级次。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工作由()组织实施,实行分级审核认定制度,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级机构的审核认定权限及时限。
县联社或银行风险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内基层农村信用社或分支机构上报分类结果、本部信贷部门直接发放贷款的最终认定工作,并对须报经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的贷款提出分类意见。
对实施五级分类管理的贷款,贷后风险分类主要采取(),由信贷管理系统自动运行并认定分类级次。
审计部门及各级行风险管理部门、信贷管理部门、内控与法律合规部门认为信贷资产风险状况与分类结果不符的,自接到通知起()个工作日内,经营行客户部门应确认有关风险信息,进行分类发起,并按程序、按权限认定分类级次。
非损失类自然人一般农户信贷资产、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信贷资产、汽车信贷资产、自然人其他信贷资产和小企业信贷资产可由分支机构()小组认定;企事业单位信贷资产原则上由联社(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或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风险较低的部分贴现、质押等业务可适当授权分支机构七级分类认定小组认定。
信贷系统五级分类认定时,关于个贷业务的发送和认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依据‘随时分类’的原则,每笔信贷资产在发放后的()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对该笔信贷资产的第一次分类认定工作,但遇月末发放的信贷资产则应于当月末完成认定工作。
为保证信贷资产质量数据的及时性,各分行应于每季末月的()日前完成信贷资产的分类认定工作
信贷系统五级分类认定时,关于低风险业务的发送和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信贷资产类别由上级调至下级的,由()进行最终认定。信贷资产类别由下级调至上级的,由贷款发放单位提调整建议并上报县联社或银行风险管理部门后,按照规定权限确定分类结果。
非损失类自然人一般农户信贷资产、信用卡透支、住房按揭信贷资产、()、自然人其他信贷资产和小企业信贷资产可由分支机构七级分类认定小组认定。
对拟由其他形态认定为损失级的分类事项,初分报告至少包括()。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审计局等外部监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检查认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级次应调整的,自接到通知其()个工作日内,经营行客户部门应确认有关风险信息,重新认定分类级次,分类认定结果不得高于外部检查意见。
新放贷款应在当月月底完成分类认定。当月发生贷款借新还旧、收回再贷、展期、债务转移、信贷合同变更的,应参照新发放贷款进行及时分类认定。如上述贷款未进行减量周转的,分类结果应比原分类结果至少()。(特殊情况另行补充规定)
信贷系统五级分类认定时,关于低风险业务的发送和认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非矩阵分类的不良信贷资产下级类别上调至上级类别的,分别按照联社(总行)确定的权限由风险管理部门或风险管理委员会认定。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农银发[2009]208号)规定,信贷资产风险状况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分类形态的认定和调整。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规定,一级分行在权限内认定下列哪些法人客户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事项后,10个工作日内应将相关情况报总行(风险管理部)备案()
根据《信贷资产十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修订)》(太农商行发【2020】232号)的有关规定,定期分类的,由支行(部)客户经理初分认定,经支行(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审核确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审计局等外部监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检查认定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级次应调整的,自接到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经营行客户部门应确认有关风险信息,重新认定分类级次,分类认定结果不得高于外部检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