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票据交换主要参与者由票据交换中心、()组成。
直接参与者和特许参与者经批准参与大额支付系统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将其清算账户信息发送国家处理中心,并于()生效。
如果某一机构在人民银行没有交换席位(交换号),()代理参加人民银行同城交换
采用“先横后直”的方式查询查复。查询行应填制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另两联加盖(),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发起查询地的查复行分支机构,委托其办理查询。
同城交换()有收妥抵用和当场入账两种形式,除当地人民银行及行业规定当场入账的票据外,其他应为收妥抵用入账。
通过省会城市处理中心集中接入支付系统的银行,其所属的地市分支行作为支付系统的间接参与者可以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
人行分配给机构参与同城交换的席位号在银行对公业务系统中称为()。
《关于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规定各行社反洗钱管理部门必须配备反洗钱专岗人员,并根据业务规模、分支机构数量等因素,结合地域反洗钱形势,合理确定配备人数。原则上存款规模200亿(含)以上的行社,应至少配备()名专岗人员。各业务条线和分支机构应确定至少()名反洗钱工作联络员。
对直接参与者清算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按规定提供()。
需申请参加成都同城票据交换的银行机构,应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由于同城票据交换业务为属地化管理,除执行中国银行的规章制度外,还要严格执行当地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如果有冲突,优先执行当地人行规定。
()()是指经人民银行批准拥有同城交换代号,通过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办理票据提出,提入业务的银行机构。
下列地区的银行机构加入同城票据交换应选择午、晚场()。
支付系统参与者行名行号信息中除机构名称意外的其他要素变更的,其所属直接参与者应及时通过行名行号管理系统办理变更手续,同时需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提交书面变更材料。
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行处必须是()批准并核发交换网号的银行营业机构
一般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行处,既是“提出行”,又是“提入行”。()
参加同城票据交换的行处必须是经()批准并核发交换网点号的银行营业机构
同城票据交换由人民银行统一组织进行,采取()的原则。
采取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收取公用事业费,必须具有收付双方事先签定的经济合同,由()向开户银行授权,并经开户银行同意,报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银行应明确界定各分支机构同城业务覆盖的区域范围,通过()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并提供24小时查询通道。
()清算中心由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心支行设立,主要职责是组织同城票据交换资金清算。
直接参与者如要退出支付系统,应在收到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书面批复后()个工作日完成退出支付系统相关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于()营业终了,通过同城票据清算系统数据转换软件将同城票据清算系统采集的账户信息转换成标准格式的数据文件后,导入账户管理系统
同城票据交换系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组织运行的,主要处理同城纸基支付工具(如支票、本票等)的()的应用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