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出的,日终与人民银行对账时无确认结果的普通贷记业务,对账后系统批量在省资金中心和发出行生成()。
我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对于“未知”的小额往账业务,自发出业务起需要经过()对账日系统批量产生“小额非实时待确认业务清单”。
二代小额支付系统,对于接收到的普通贷记业务,满足系统自动入账的要求时,系统自动核销,否则,资金自动记入()专用账户,报单状态置为“待核销”。
大小额支付系统差错调整遵循“以省资金中心状态为准”的原则,进行差错处理。
对于跨中行系统(CFIB人行大小额支付系统)个人国内汇款业务,无论汇款人是否提供收款账号和户名,必须通过中国银行的()方式办理进行资金划拨。
对于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本代他通兑业务,若人民银行返回回执状态或轧差结果与实时业务状态不一致,且小额前置机显示该包业务状态为“已拒付”或“无符合条件记录”,则需将业务状态确认为()。
省资金中心对于小额支付系统未知业务,如小额前置机系统显示该包业务状态为“已轧差”或“已清算”,则使用专用交易将业务状态确认为()。
大额支付系统采取()方式通过支付系统前置机实现与人民银行城市处理中心的连接,完成支付业务的处理及资金清算。
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差额清算资金,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大额支付/网内联行“来账密押错”的业务,省清算中心业务主管通过前置机系统核押正确后,由()变更密押。
对于支付系统当日“退回待查”状态的业务进行冲正,对于大额支付系统“未知”状态的业务,通过查询书方式向接收行核实账务情况后,通过行内汇划查询途径向省资金中心上报账务核实情况,并按照省资金中心的查复要求进行账务调整。
对于采取直联方式接入小额支付系统的支票影像业务提出行,小额支付系统前置机将支票回执业务包()进行处理。
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银行本票业务是指代理付款行出票银行依托小额支付系统实现银行本票信息的()和资金清算的业务。
对于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的本代他通存业务,人民银行返回回执状态或轧差结果与实际业务状态不一致的,省资金中心通过小额前置机系统查询到该包业务状态为“已回执”,则须将行内状态变为()。
当日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出的,日终与人民银行对账时无确认结果的业务(报文人行处理状态为“未知”),对账后系统批量在省资金中心和发出行生成()。
对于省联社存放人民银行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头寸不足,大小额支付结算业务出现日间排队,或日终全国大额支付系统出现清算窗口的,应在事项发生后的()时间进行报告。
()指省资金中心集中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农信银系统和银联系统,为全省农村信用社办理与外部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清算。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与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共享清算资金。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发送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营业网点柜员要对当日接收的小额支付系统来账业务及时处理;主动发起的小额往账业务必须及时查询业务状态,对于当日“退回待查”状态的业务进行冲正,对于“未知”状态的业务,经过()对账日后系统批量产生的“小额支付非实时待确认业务清单”,由省资金中心进行业务状态关注确认。
当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出的,日终与人民银行对账时无确认结果的()业务,对账后系统批量在省资金中心和发出行生成小额支付系统非实时待确认业务清单。
支付业务信息在华夏银行小额支付系统中以()形式传输和处理,由前置机()后向人民银行城市处理中心发送。
小额支付系统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是指代理付款行受理持票人提交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送银行汇票相关信息至出票银行,并根据出票银行实时返回的回执办理银行汇票的兑付,代理付款行与出票银行间的银行汇票资金统一纳入小额支付系统处理。()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小额支付系统()实时处理支付业务,()清算资金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管理办法》,小额支付系统实行()运行,其资金清算在大额支付系统的工作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