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资金互助社未能按期开业的,申请人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个月内向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提交开业延期申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银行市场准入管理方式和程序的决定》规定:由各银监分局受理并审核辖区内各银行支行的筹建申请,报银监局审批;已经银监局批准筹建的机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核准,并颁发营业许可证,抄报银监局。3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甲省银监局A分局收到举报材料,称该市某金融机构存在高息揽储的违规行为,经初步审查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A分局之后正确的做法应是()。
立案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管辖的规定,由银监会监督检查部门、银监局、银监分局负责人批准。
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分支机构的,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者省级分公司持总公司批准文件向当地保监局提出申请。当地保监局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对设立申请进行审查。
境内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在收到其总行(部)授权和其授权发生变动之日起()日内,持其总行(部)的授权文件向所在地银监局报告。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如遇特殊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银监局提交筹建延期申请。银监局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
中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临时停业的申请,由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申请,银监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分支机构的变更由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银监分局辖区内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县(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解散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邮政储蓄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适用报告制的金融业务,应由省级、地市级邮政储汇管理部门在开办后()个工作日内持相关的规章制度向当地银监局、银监分局报告。
银监分局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金融机构在收到银监部门或其派出机构批准文件()日内,到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领取或换领金融可证。
根据《中国银监会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银监发〔2004〕28号),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经其总行授权后,应在开办新业务后()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报告。
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国际汇款代理业务代理机构可授权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开办代理业务。各代理机构的分支机构经上级机构授权即可开办,但应在开办后的()个工作日内向当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书面报告。
银监分局辖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受理并初步审查、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根据《中国银监会监管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银监发〔2004〕28号)规定,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在开办新业务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执()向当地银监局或银监分局报告。
境内的金融机构法人授权分支机构办理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分支机构应在收到其总行(部)授权和其授权发生变动之日起()日内,持其总行(部)的授权文件向所在地银监局报告。
银监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变更、终止申请,应当在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金融机构应当在收到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批准文件()日内,到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领取或换领金融许可证。
拟设拟设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所在地银监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的开业申请资料之日起()日内将申请资料、验收合格意见书连同审核意见报送中国银监会
根据《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监令〔2015〕3号)规定,单一县(市、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