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后工作班人员变动,须经工作负责人同意,由工作负责人将班员变动情况填写在工作人员变动栏内,并通知工作许可人。
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需经()同意,变更工作负责人时,应经()同意并通知()。
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工作班成员的变更,应经工作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做好变更记录;中途新加入的工作班成员,应由()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并履行确认手续。
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
工作票工作班组人员变更时,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变更人员是否合适,工作票有签发人的,应报()批准,将变更情况在()上注明并通知工作许可人。
工作票如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记录变更情况和签名,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
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班人员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只允许()。
工作班成员的变更,应经工作票签发人的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做好变更记录;中途新加入的工作班成员,应由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对其进行安全交底并履行确认手续。
工作负责人变动时,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变更手续。工作负责人的变更情况应记入运行值班日志;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设备试验过程中因工作需要变更安全措施时,应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备注”栏注明,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签名确认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客户侧现场作业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双方(供电方、客户方)许可人,告知全体工作班成员,并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次()
如工作中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扩大工作内容。确需扩大工作任务时,若新增工作任务的检修期限在工作票批准期限内,且不需要变更或增加安全措施的,应经()同意,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许可,按照要求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后,方可扩大工作内容。
工作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变更情况应记录在工作票备注栏中。()
输电:除低压配电网工作票和紧急抢修工作票,其他工作票如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记录变更情况和签名
输电:除低压配电网工作票和紧急抢修工作票,其他工作票如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在工作票上记录变更情况和签名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Q/CSG510001-2015)第6.9.8条规定:工作需要延期时,应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批准期限前(特殊情况除外),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除紧急抢修工作票之外的只能延期()
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卡)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双方(供电方、客户方)许可人,并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卡)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
工作需要延期时,应经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办理工作延期手续。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批准期限前2h(特殊情况除外),由工作负责人向工作许可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除紧急抢修工作票之外的可延期多次()
“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