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0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5/15,n/30。2012年10月5日,乙公司因为该批商品存在质量瑕疵,要求甲公司给予10%的销售折让,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时均不考虑增值税税额,甲公司确认财务费用的金额为()万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在公允价值基础上给予3%的销售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乙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为()万元。
甲公司于2011年10月19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8万元。甲公司在销售该批商品时已得知乙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为了维持与乙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甲公司仍将商品发出。假定甲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不考虑其他因素,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于2013年4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价款为100万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双方合同约定,乙公司用一张与应付款项同等金额的三个月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抵付货款,并且双方已经办妥托收手续,则甲公司的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6年11月2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价款为2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万元。当日,商品运抵乙公司,乙公司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有瑕疵,经与甲公司协商,甲公司同意在价格上给予3%的折让。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于20×6年12月8日支付了扣除销售折让和现金折扣后的货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当确认的商品销售收入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7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70万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税额。乙公司在7月18日付清货款,则下列有关甲公司对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的售价总额为2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3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增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8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税价为200000元,因属于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了鼓励乙公司及早还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于8月15日收到该笔销售价款(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元。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甲公司确认了当期收入。2014年8月12日,该批商品由于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下列有关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3年12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甲公司确认了当期收入。2014年8月12日,该批商品由于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下列有关甲公司的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8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税价为200000元,因属于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乙公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了鼓励乙公司及早还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是(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8月15日收到该笔销售价款(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
甲公司在2011年4月8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5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0万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乙公司在2011年4月11日支付货款。2011年5月11日,该批商品因质量问题被乙公司退回,甲公司当日支付有关退货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则甲公司在2011年5月11日的处理正确的有()。
甲企业(一般纳税人)2019年10月销售给乙公司10000件玩具,每件不含税价格为20元,由于乙公司购买数量多,甲企业按原价的8折优惠销售(销售业务开具了一张发票),并提供1/10,n/20的销售折扣。乙公司于10日内付款,则甲企业此项业务的销项税额为()
甲公司2019年1月1日开始建造一栋办公楼,工期预计为2年,工程采用出包方式。该工程占用的两笔一般借款:一是2019年1月1日,向乙银行取得的长期借款500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为6%,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二是2019年7月1日,向丙银行取得的长期借款100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为8%,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2019年该工程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2年10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7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19万元。为及早收回货款,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5/15,n/30。2012年10月5日,乙公司因为该批商品存在质量瑕疵,要求甲公司给予10%的销售折让,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于2012年10月12日付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2008年9月20日向乙公司赊销商品一批,该批商品价款650000元,销售成本350000元,销售时用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00元。10月10日乙公司付款。编制甲公司销售商品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及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12分)
甲公司存货期末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2019年8月31日甲公司与M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由甲公司于2019年9月15日向M公司销售A商品100件,合同约定的销售价格为每件12万元。2019年8月31日甲公司库存A商品120件,单位成本10万元(未计提过存货跌价准备)。2019年8月31日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10.5万元,预计销售税费均为每件1万元。2019年8月31日A商品的账面价值为()万元
甲公司为増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増值税税率为13%。2019年6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20000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乙公司及早付淸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按含増值税额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6月8日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含増值税额),则实际收到的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甲公司2018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款为10000万元,税款为1700万元。同时收到乙公司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3个月,票面金额为11700万元,年利率为5%;(2)4月1日持票据到银行申请带追索权的贴现,贴现率为6%;(3)票据到期,乙公司无力支付票据款。甲公司4月1日应收票据向银行申请贴现时贴现利息为()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2019年1至11月损益类科目如下表所示:2019年12月甲公司发生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6日,向乙公司销售M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为乙公司代垫运杂费2万元,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成本为10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2)15日,向丙公司销售H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增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上市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甲公司按照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甲公司201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19年4月20日完成。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董事会批准于2019年4月25日对外报出,实际对外公布日为2019年4月30日。甲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在对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复核时,对如下事项的会计处理提出疑问:2018年12月5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A产品,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及早收回货款,双方合同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A产品的成本为750万元。2018年12月1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2019年1月15日,乙公司因2018年12月购入的A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致函甲公司要求退货。经甲公司检验,该产品确有质量问题,同意乙公司全部退货。2019年1月1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退回的A产品。同日,甲公司收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进货退出证明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支付退货款1160万元。乙公司退回的A产品经修理后可以出售,预计其销售价格高于其账面成本。则甲公司下列处理中,正确的是()。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0年8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税价为200 000元,因属于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了鼓励乙公司及早还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是(按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1/20、n/30。假定甲公司8月15 日收到该笔销售价款(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元
2018年7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5 000件,每件售价1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给予10%的商业折扣,提供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并代垫运杂费500元。乙公司于2018年7月8日付款。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在该项交易中应确认的收入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