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危险区域动火时,必须由用火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火()、()、工作量、负责操作人员、()等,填写()申请单,由相应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经上级消防主管部门现场查看同意后,报经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单位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时,客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文件。会计主管应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证券账户开户复核员实时复核时,须确认合格后在注册申请表上注明“已审核”并签名,同时加盖开户业务专用章后,将资料交还经办人;经办人将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交还客户,其余资料留存。()
汇票解付时,汇票专用章的审核由业务经办负责;手工核押由担任密押员的业务主办负责。
单位预留银行印章为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经办人的签章。()
资金证明业务专用章可由经办行()保管、使用。
对于未通过人民银行核准或未向人行备案且余额为零的单位长期不动户,由经办人填写《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注明销户原因,由业务部门审核确认,然后营业主管签字确认,可主动为客户办理销户手续。()
代保管品入库时需在一式四联的“入库凭证”上由有关经办人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其中第一联会计部门专夹保管,出库时作();第二联会计部门作“4104代保管有价值品”表外收入传票。
外汇会计业务用章,根据有关规定,凡未启用的印章全部由各级国际业务部综合部门管理。
营业部门经办人员签开用于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在单位定期存单上加盖业务专用章,在单位定期存单确认书上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存款行()以上人员签章。
差错整改填写上报的“差错凭证整改申请书”或“借出差错凭证整改申请书”,需营业室主任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其中涉及现金业务()、转账业务()的由支行行长签字。
涉及分行辖内跨机构开立资信证明经办机构审核完毕后,由柜台经理签名并加盖“柜台业务专用章(对公)”,连同客户填写的申请书一并传真给分行()审批。
经办行最终审批同意出具资金证明的,应在资金证明上填写出具日期及编号,加盖结算专用章后,对外出具。()
财务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统一由市州及以上机构财务部门保管,其使用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
业务需要新增用章范围或用章凭证清单,必须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和()审批,严禁私自扩大印章使用范围。
一般公司贷款放款交易成功后,柜员在贷款发放通知单上填写(),签章后交由运营主管审核确认,并加盖营业机构业务专用章。
根据会计事权划分要求,解付汇票时,汇票专用章的审核由()负责
代保管品检查无误后封包在一式四联的“入库凭证”上由有关经办人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第一联会计部门专夹保管,出库时作();第二联会计部门作“4104代保管有价值品”();第三联由放款审核中心负责人签字后粘于代保管品袋上,作为标明包内物品及封签双重用途;第四联入库后退放款审核中心专夹保管。
业务印章的刻制权限,监管部门统一设计的印章:除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由()负责刻制,其余印章由监管部门负责刻制或由其授权县级联社自行刻制
根据《承德银行贷款业务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总行(或分行)印章管理人员应与领取人核验并将印章密封加盖章交领取人,贷款业务合同专用章自领回后,由贷款业务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拆封检验,领取人和管理员一方在《承德银行印章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办理跨境人民币收款入账时,支行国际业务部(团队)业务经办人员审核单据无误后,在来账凭证上加盖国际结算专用章及经办人章并注明()
使用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时,应由经办柜员填写《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审批表》,()审批后办理,该审批表纳入会计传票
客户销户时,若已将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预留印鉴先行销毁,开户网点还应要求出具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工商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销毁印章的证明或登报销毁声明、印模的有效复印件等有关证明,在确认其身份无误后方可为其办理销户手续()
公司内的制式合同(非新版合同)申请用章(印),可以不需要再经法务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