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自用车贷款业务中,新发放贷款出现不良或业务操作的发生违规行为,导致出现风险,省分行将停办该经办机构的业务经办权。
我行对自用车汽车经销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要存入不低于所担保贷款余额5%的保证金。()
个人自用车贷款以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必须投保:()。
个人营运类汽车贷款的经办行、借款人、汽车经销商、保险公司和担保人必须在省市、自治区所辖的同一城市,不得发放异地贷款。
对于直客式个人自用车贷款,须由我行准入名单内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个人最高额抵押担保贷款抵押物距最近一次交易或评估时间超过2年或贷款人要求评估的,贷款经办行应委托由()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对银行保留追索权的不良贷款核销后,贷款经办行应实行“账销案存”,定期向借款人和担保人发出催收通知书,并注意诉讼时放。
我行对于自用车汽车经销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要存入不低于所担保贷款余额5%的保证金()。
个人自用车贷款业务的担保方式可以为()。
我行对自用车汽车经销商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要求存入不低于所担保贷款余额的()保证金。
经办行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通过()的方式对个人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个人自用车贷款的担保方式有()。
经营行与汽车经销商合作,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个人自用车贷款,称为直客式个人汽车贷款。
个人自用车贷款业务的合作商可包括汽车经销商及担保公司。
“本车抵押+经销商担保”方式是指以所购车辆抵押并且由经销商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的汽车贷款方式。组合担保经销商注册资本原则上不得少于()元。
营运类汽车贷款,汽车经销商(或担保公司、汽车制造商),自承担担保责任时起在经办行存放不少于担保贷款余额5%比例的保证金。
个人自用车贷款可以仅由汽车经销商提供保证担保。
个人汽车贷款业务中,合作机构的担保风险主要是保险公司的履约()以及汽车经销商和专业担保公司的第三方保证担保。
“本车抵押+经销商担保”方式是指以所购车辆抵押并且由经销商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的汽车贷款方式。组合担保经销商保证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经办行不与汽车经销商合作,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个人自用车贷款,称为()个人汽车贷款。
根据《承德银行个人贷款申请审批操作规程》,调查人要对借款申请人拟提供的贷款担保进行现场核实(有条件的经办行应双人核实),要点包括()
根据《青岛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规范(2017年版)》,以信用、保证方式办理的个人贷款,经办行应指定双人共同完成面谈面签及担保手续的操作()
根据《承德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经办行采用住房抵押并追加保证人复合担保的,保证人须具备担保实力,配偶之间可以互相提供保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