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主要体现在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
基金管理人( )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对基金投资者形成了误导或对基金行业造成了不良声誉,受到处罚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我国法律对基金信息披露的规范主要体现在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
2003年10月通过的()是我国基金销售法规体系中的核心法律,确立了现行基金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基金托管人也应建立健全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 Ⅱ.股权投资基金托管人 Ⅲ.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法人 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的具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其他组织
基金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究竟如何构建,尚在研究和探索之中。我们可以从下列哪几个方面来认识和构建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的制度体系层次分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并按要求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上传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文件。
基金信息披露监管已形成了()的基金信息披露规范体系。
基金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应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资运作等一系列环节中,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披露。基金信息披露的作用主要是()
我国《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 I.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II.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III.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IV.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我国《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和其他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基金信息。
为防止信息误导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法律法规对基金披露信息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下列属于禁止行为的有()。
为防止信息误导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法律法规对基金披露信息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下列属于禁止行为的有()。 I.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II.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III.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IV.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为防止信息误导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法律法规对基金披露信息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下列属于禁止行为的有()。 I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II.对证券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III.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IV.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我国《基金法》规定,公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Ⅰ.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Ⅱ.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Ⅲ.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Ⅳ.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数量的不断增加,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逐渐规范。中国证监会先后发布了( )等。
进入新世纪,国家以解决制度缺失为重点,按照( )原则,积极构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框架。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欺诈发行或者违规信息披露行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涉及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我国基金信息披露的制度体系层次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