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精度、便于测量,通常路面()将路线两侧的导线和水准点引测到路基上
起测基点的引测、校测,可参照国家二等水准测量方法进行,但闭合差不得大于()(n为测站数)
水文站的基本水准点,其高程可从不低于国家()等水准点引测。
水文工作中,引测、校测水准点、水尺零点以及水文设施的高程,要进行()。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应用高程之差()允许限差时,应通过重复测量等办法,判定被校测的水准点是否变动,并确定水准点的新高程。
校核水准点是水文测站用来引测断面、水尺和其他施设()经常做校核测量的水准点。
()等水准测量可应用于水文测站引测基本水准点高程。
水文测站引测基本水准点和校核水准点的高程,通常应使用()等水准测量。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应用高程之差小于或等于允许限差时,仍采用()的高程。
在水文测站等水准点附近没有国家水准点或者一时不具备接测条件的情况下,暂假定该水准点高程(如100.000m),则该站的()就在该基本水准点垂直向下假定数值(如上即100.000m)处的水准面上。
校核水准点高程应从基本水准点引测,()用四等水准进行高程测量。
三、四等水准点高程从附近的()水准点引测。
基本水准点是水文测站()的高程控制点,应设在测站附近历年最高水位以上、不易损坏且便于引测的地点。
三四等水准点高程从附近的()水准点引测。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采用高程之差()允许限差时,仍采用原测定的高程。
水文测站引测基本水准点高程应使用()等水准测量。
堤防沉降观测基准点的()应从国家建立的水准测量高程控制网点引测。
水文测站校核水准点从基本水准点引测时可使用的水准测量等级为()。
水文测站从基本水准点引测校核水准点的高程,可使用的水准测量等级为()。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新测高程与原采用高程之差超过允许限差,并已判定被校测的水准点变动,可作为确定水准点新高程的测量是()。
测站校核水准点高程引测时,一般使用()等水准测量作业。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之差超过允许限差时,应通过高程自校系统、附近高程固定点联测或重复测量的办法,判定被校测的水准点是否变动,并确定水准点的新高程。
水文测站在进行水准点校测时,当新测高程与原采用高程之差超过允许限差时,应通过高程自校系统、附近高程固定点联测的测量结果,确定水准点的新高程()
二等水准测量设计×××二等精密水准测量项目设计书如下。1)概况(1)任务来源维持区域大地测量高程基准,为经济建设提供基础测绘服务,利用水准测量技术建立区域大地高程控制网。(2)测区范围(略)(3)任务情况(略)2)测区自然地理概况和已有资料情况(1)测区自然地理概况(略)(2)收集资料情况1:5000地形图。二等水准点4个,采用1 9 5 6黄海高程基准。3)技术依据与精度要求《国家一、二等水准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