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机关已有纳税申报信息的,纳税人可采取银行端查询方式办理电子缴库,从其银行账户将税款划缴国库。
自收现金税款的税务人员,填用税收票证后,当地设有国库经收处的,应于()办理结报缴库。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征收机关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人国库单一账户。( )
在年终()日前,“待缴库税款”专户仍有账面余额的,国库应打印专户分户账提交税务机关。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征收机关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对通过“待缴库税款”专户收纳的款项,国库按不同的资金结算方式分别处理。其中,对税务机关或纳税人采用下列()方式缴纳税款的,国库按照《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审核和处理。
对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乡镇国库)的业务年审在收到代理行提交的年审材料后,应当对现场检查及非现场监督情况、日常考核情况及其他有关情况等内容进行年审。
依据《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国库应于()5日内将待缴库税款的收缴信息送交同级财政部门。
办理待缴库税款收缴,国库在“国库待结算款项”(代理国库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统一设置“待结算财政款项”专户,用于核算待缴库税款。
税务机关应建立待缴库税款备查账,以国库的收账回单为收入凭证,以缴款书的报查联为付出凭证,()反映待缴库税款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
以下符合办理待缴库税款业务的情况是()。
条件具备时,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办理税务代保管资金和待缴库税款的缴库。
数据电文税收票证是指通过()办理税款的征收缴库、退库时,向银行、国库发送的电子缴款、退款信息。
凡代理国库业务和办理国库经收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均应设立()一级科目。
代理支库在业务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乡(镇)国库和国库经收处有占压、挪用税款等违规、违法问题,应及时向上一级人民银行报告,上一级人民银行核实后,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对有关商业银行、信用社进行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上一级人民银行下达。
直接缴库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人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征收机关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人国库单一账户。( )
在电子申报缴税过程中,由于银行系统或税务机关操作失误造成纳税人划款重复,银行可以按照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申请将划重的税款从“待缴库税款”专户划回企业账户。()
财政收入收缴程序有直接缴库程序和集中汇缴程序。其中,()的税收收入,由纳税人或税务代理提出纳税申报,经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人国库单一账户。
“待缴库税款”专户年末余额为零。在年终()日前,“待缴库税款”专户仍有账面余额的,国库应打印专户分户账提交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于收到专户分户账的当日,最迟不得超过次日按账面余额开具缴款书,办理缴库手续。对于年终5日内收到的款项,国库、税务机关应及时联系,在年终日结账前扫数缴库
代理支库的商业银行,以及办理国库经收业务的商业银行和信用社不得违规为征收机关开立()。
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属于直接缴库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对商业银行代理国库支库和商业银行、信用社办理国库经收处业务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国库代理和国库经收业务,确保国库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代理申请书中必须包含本商业银行对代理支库业务的机构、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对办理国库业务的承诺和内控管理措施等内容,并必须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税款缴库、退库业务办理完成后,税务机关或国库发现双方入库或退库税款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收款国库等要素不一致需要调整的,应当根据“谁发现、谁更正”的原则,按程序办理税款更正调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