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应遵守以下( )原则。
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合作业务,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中所称银行,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 )。
法人融资顾问业务甲类业务是指业务申请人只接受宁波银行提供的融资方案或接受宁波银行的信托贷款方案建议,并未与宁波银行进行实质性融资合作的融资顾问业务。
常见的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模式有()。
在银信合作受让银行信贷资产、票据资产以及发放信托贷款等融资类业务中,信托公司可以将资产管理职能委托给资产出让方或理财产品发放银行。()
在银信合作受让银行信贷资产、票据资产以及发放信托贷款等融资类业务中,信托公司不得将资产管理职能委托给资产出让方或()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适用于银行、信托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境外开展业务合作。( )
国家对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实行余额比例管理,融资类业务余额比例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在银信合作受让银行信贷资产、票据资产以及发放信托贷款等融资类业务中,信托公司必须将资产管理职能委托给资产出让方或理财产品发行银行。
各银监局应当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的要求督促商业银行资产转表、信托公司压缩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业务。( ) 标准。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中规定,银信理财合作应当符合的要求有()。
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可合作的资产业务品种有()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中规定,银行、信托公司应当建立与银信理财合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至少包括()等。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中规定,信托公司投资于银行所持的信贷资产、票据资产等资产的,应当采取(),且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回购。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中规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信贷资产证券化合作业务,应当遵守的规定()。
银监会于()颁布实施《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导》。
银行与证券公司合作的主要业务品种有()。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
《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中规定,银信理财合作应当坚持审慎原则。()
各银监局应当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的要求督促商业银行资产转表、信托公司压缩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业务。()
根据《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规定,银信合作过程中,银行、信托公司应当注意银行理财计划与信托产品在哪几方面的匹配()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信托公司信托产品均不得设计为开放式。上述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贷款、受让信贷或票据资产、附加回购或回购选择权的投资、股票质押融资等类资产证券化业务()
商业银行和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融资类业务余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余额的比例不得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