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获三等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5%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当地政府负责。
从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开始,自主就业退役士官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比例由原5%调()。
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选择()的退役士兵回地方后,当地政府给予每年军龄补助4500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入伍地政府负责。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分为安排工作和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内被行政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的,要退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30%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按照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政策享受学费补偿和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后,可申请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应届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义务兵退役后有自谋职业的,其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在各地城镇义务兵现行自谋职业经济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本科以上学历的每人增发()元。
()不缴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国家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补助。
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李某曾在部队服役5年,按照现行标准,每月应为其发放生活补助金()元。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荣获二等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20%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什么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计算。
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回到地方后又放弃安排工作待遇的,经本人申请确认后,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按照其在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同时按规定享受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该条例施行后出现的退役士兵,执行该条例;该条例施行以前入伍的,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规定,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首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延长缴费()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允许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