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建设企业一年内发生2次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发生2次责任性重大电网或设备事故,给予企业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记过至降职处分。()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须()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三年内应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道路客运经营者暂停道路客运线路经营的,一年内不得超过()日。
对三年内驾龄驾驶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以上责任的,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倒查车辆管理所考试、发证情况,向社会公布倒查结果。()
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者一年内发生两次死亡()人以上重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吊销其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至少每()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重、中型载货汽车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从第三次起按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的罚款数额()处罚。
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者不得擅自停运。()
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不可以转让。()
重、中型载货汽车有下列行为()的,处一千元罚款,一年内有前款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两千元罚款。
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驾驶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在()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事故调查规程中规定,人身死亡事故一次达三人及以上或人身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与重伤达十人及以上者,定为重大事故。
经营期限未满(),不得转让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
发生路风问题,个人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路风事件的,从重处分
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有效期为十年。()
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指标有效期为()。
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调查。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责任事故或者年度内发生两起死亡责任事故的,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降低其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限制其一年内参加政府投资、政府融资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及该年度政府奖项的评奖,并将有关情况记入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个人一年内发生两次以上路风问题的,从重或加重责任追究。()
对于出租汽车驾驶员“发生一次死亡一人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的行为()
根据《包头市出租汽车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取得出租车客运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第三次违法及三次以上违法,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万元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一年内因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