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轨探伤管理规则》中,钢轨探伤仪的季检不包括对探头架和翻板进行保养和整修。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1976年144号《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规定,三方机制是指(),就制定和实施经济和社会政策而进行的所有交往和活动。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文件规定,探伤仪年检考评由铁路局组织,工务段(桥工段)、工务机械段实施,并由铁路局对各基层单位通过年检的仪器进行抽验,抽检率少于20%。
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周期或次数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Mt)8-25,75kg/m、6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铁工务[1995]144号文件规定,仪器年检时,主要技术指标不合格或无法修复的仪器,经路局探伤管理组鉴定后可按规定手续()。
铁工务(1995)144号文件规定:钢轨接头探伤应执行,一看波形显示,二看探头位置,三看()。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中规定,探伤仪月检、季检、年检均包括的是()。
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当年通过总重<8Mt,()及以下钢轨年探伤遍数为7遍。
钢轨探伤仪检修工作分日常保养、月测试、季度检修(季检)、()和故障检修五部分。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中,对探伤仪的状态质量考评,包括季检、年检的合格率、优良率。
钢轨探伤仪检修工作分日测试、月测试、季度检修(季检)、年度检修(年检)和故障检修五部分。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钢轨探伤仪的季检,即每季度对仪器和探头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抽。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文件规定,探伤仪季检考评在仪器季检后进行,由工务段(桥工段)、工务机械段实施,铁路局抽验,抽检率不少于25%。
铁工务[1995]144号文件规定,新购置的探头必须由铁路局负责组织测试,各基层单位()没有路局合格证的钢轨探伤仪专用探头。
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周期或次数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Mt)50~80,5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文件规定,探伤仪的检修和保养分日常保养、月测试、季度检修(季检)和年度综合检修(年检)。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铁路局工务检测所应设钢轨探伤管理组。
铁工务[1995]144号文件规定,仪器电路故障修复后,由检修人员与使用者一起进行测试,合格后填入检修记录表,并()。
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周期或次数正线、到发线线路和道岔钢轨探伤周期,年通过总重(Mt)8-25,75kg/m,60kg/m轨年探伤遍数为()。
TB£¯T2634£1995标准规定,钢轨探伤仪探头分辨率用()试块测试。
《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乘车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铁劳发[1995]014号)规定,()的有效期间为三个月,可跨年填发。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铁路局工务检测所应设钢轨探伤管理组()(应知应会-《钢轨探伤管理规则》-第7条)
《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探伤仪季检考评在仪器季检后进行,由工务段(桥工段)、工务机械段实施,铁路局抽验,抽检率不少于20%。《钢轨探伤管理规则》第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