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采购物资,应当()。
对顾客及组织在货源处或顾客在现场验证的物资,项目部仍然要按规定进行进货检验。
采购产品经指定人员检验、验证合格,即可入库。对验证不合格的采购产品,指定人员应开出(),通知保障部组织评审处置。
( )按质量计划中关于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经招标程序选择并评价分包方和供应商,保存评价记录。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并经进场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食品企业对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须先投入使用的采购物资,经审批后予以紧急放行。紧急放行物资应单独堆放,按批次(编号)挂牌标识并加挂()标识牌。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外协重要产品验证;对有特别要求的采购重要产品到货源处检验试验和验证;对物资管理部提供的需进行理化试验的试样联系理化试验。
企业应建立和保存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处理记录,以及生产的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
项目负责人按质量计划中关于工程分包和物资采购的规定,经()程序选择并评价分包方和供应商,保存评价记录。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并经进场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企业采购食品原材料、食品添加剂时,应当验明标识,向供货单位索取合格证明,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并建立()
对在供方货源处发现的不合格采购产品和外协产品分别由物资管理部采购员和生产部外协员处置。
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定点屠宰厂(场)对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可以处()以下的罚款。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仓库保管员对其进行隔离,由采购员通知供应厂商及时退换。
采购物资在供方货源处进行检验后,那么该物品就不需进行进厂验证。
采购经检验或验证确认合格的产品,由负责检验或验证的人员采用挂牌或其它适宜的方法进行标识。
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行业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采购物资进厂检验合格,在成品销售过程中出现的因采购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属于()级采购质量问题
零星物资采购原则上在公司的合格供方处采购,特殊情况可依据公司的审批权限报批,不允许在未经公司/部门评审的其他供方采购。
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原料的集团性食品生产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进行检验。
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或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资,使用部门应立即(),工厂采购员通知供应商到现场确认,并完成确认手续。
作为采购产品的一种验证手段,进货检验主要的对象除包括原材料、配套的产品和物资外,还包括()。
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原料的集团性食品生产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进货查验记录;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应当依照()进行检验。
采购物资、物品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验证而需要放行的,应对该产品()的情况下,才允许放行,投入作业过程(工序)。
采购物资、物品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验证而需要放行的,应对该产品做出明确标识,做好记录,经规定的授权人员签字,才允许放行,投入作业过程(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