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应当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筹建决定自动失效。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内完成筹建工作。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可以在接到验收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后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申请复验。
保险法人机构是我国保险市场上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其准入监管是保险行业监管的第一个环节,是保险行业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保监会对保险法人机构准入监管主要分为筹建审核和开业审核两个阶段。 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内完成筹建工作,到期未完成的,须经保监会批准,方可延长筹建期。
设立外资企业,审查批准机关应自接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我国《保险法》规定: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具备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可以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开业申请。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申请设立证券营业部,筹建申请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
银监会自接到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延期书面申请之日起()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筹建保险分支机构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内完成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的,应当根据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欲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银监局自接到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筹建延期书面申请之日起()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
《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规定,同城支行的筹建申请经批准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筹建,筹建期限为()个月。
筹建保险分支机构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的,应当根据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按照我国《保险法》有关申请设立保险公司的规定,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
申请设立保险公司时,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年内完成筹建工作。
申请设立营业部筹建申请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批准之日起内完成筹建工作;逾期未完成的,原批文自动失效。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筹建期限的,应当书面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但是延长期不得超过。
保险公司设立省级分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内完成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应当向()提出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向()提出申请。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决定。批准的,颁发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之日起()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
设立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人申请延长筹建期的,应当在筹建期届满()前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