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轮、卷筒的槽底或细腰部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遵守下列规定:起重滑车:机械驱动时不应小于10;人力驱动时不应小于11。
滑轮、卷筒的槽底或细腰部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遵守下列规定:起重滑车:机械驱动时不应小于():人力驱动时不应小于()。
提升乘人装置用的卷筒、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不小于()倍。当钢丝绳对滑轮包角不大于90°时,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小于()倍。
使用钢丝绳的滑车,滑轮槽底的直径D应大于钢丝绳的直径d的()倍。
滑车的滑轮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犭倍。
附加导线放线滑轮的轮槽直径应与导线线径相适应,滑轮轮径应大于线径的10倍且转动灵活。
使用导线放线滑轮紧线时,滑轮的槽底直径应不小于导线直径的()倍。
滑车的滑轮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
使用滑轮放软线或紧线时,滑轮的亢径应不小于导线直径的()倍。
滑车和钢丝绳的选择除满足受力条件外,滑车滑轮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倍,所使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5。
钢丝绳直径必须与滑轮直径相适应,以免钢丝绳和滑轮互相损伤,钢丝绳与滑轮槽的偏角不得超过10°~15°。
塔机各滑轮,卷筒应设钢丝绳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或卷筒侧板最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
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装置,该装置与滑轮外缘的间隙不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且不大于3mm。
在船用起重机的产品出厂检验中,起重机的安全工作负荷(SWL)为10T,在起重机的试验中,发现起吊钢丝绳在滑轮中有跳绳现象,(经检查钢丝绳的直径为18mm,滑轮槽径为325mm),在以12.5T试验负荷进行试验时,发现动力起升绞车无法使载荷保持在位,不断下滑,请根据《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1999)第2篇第4章及第5章的要求,判断该起重机可能存在如下哪些问题?()
滑轮、卷筒的槽底或细腰部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是多少?
使用钢丝绳的滑车,滑轮槽底的直径D应大于钢丝绳直径d的()。
钢丝绳绕过圆筒或滑轮的直径不得大于绳直径的18倍。
滑车的滑轮直径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犭倍。()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滑轮、起升卷筒及动臂变幅卷筒均应没有钢丝绳脱槽装置,该装置与滑轮或卷筒侧板外缘的间隙不得大于钢丝绳直径的20%。()
滑轮()直径是滑轮的主要参数。滑轮直径的大小对钢丝绳有很大影响。增大滑轮直径,()了钢丝的弯曲应力和减少了钢丝绳与滑轮之间的挤压应力,从而()了钢丝绳的寿命。
在船用起重机的产品出厂检验中,起重机的安全工作负荷(SWL)为10T,在起重机的试验中,发现起吊钢丝绳在滑轮中有跳绳现象,(经检查钢丝绳的直径为18mm,滑轮槽径为325mm),在以12.5T试验负荷进行试验时,发现动力起升绞车无法使载荷保持在位,不断下滑,请根据《起重设备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起重机钢丝绳更新相同型号,如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应保证新换钢丝绳()不低原钢丝绳,并能与卷筒和滑轮的槽形相符
《大型游乐设施安全规范》中规定了:提升乘人装置用的卷筒、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不小于倍。当钢丝绳对滑轮包角不大于90°时,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小于倍。
钢丝绳必须设有防脱装置,该装置与滑轮及卷简轮缘的间距不得大于钢丝绳直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