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运输单位6个月内两次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且单位或者车辆驾驶人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作出责令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的决定,禁止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煤矿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应该怎么处理?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前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有旷工行为的,给予警告处分;旷工1天或者12个月内有第二次旷工行为的,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检查中,()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予以关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检查中,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如何处理?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有关部门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煤矿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负责煤矿有关证照颁发的部门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
若发现同一供方一个月内有2次以上或半年内有3次以上伪劣商品时,应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督检查中,对 3 个月内 2 次或者 2 次以上发现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仍然生产的煤矿,应当()
对六个月内发生二次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专业运输单位,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安全隐患,未消除安全隐患的机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对3个月内两次或者两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2次或者1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有关部门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问责管理办法(试行)》(安委〔2018〕3号)规定,一次审核或检查发现单项业务或者一个二级单位存在()个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的,对所属企业机关业务分管部门负责人或者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所属企业业务分管负责人做出深刻检查,给予所属企业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问责管理办法(试行)》(安委【2018】3号)规定,一次审核或检查发现单项业务或者一个二级单位存在()个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的,给予所属企业机关业务分管部门负责人或者二级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隐患问责管理办法(试行)》(安委〔2018〕3号)规定,一次审核或检查发现单项业务或者一个二级单位存在()个重大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的,责令所属企业机关业务分管部门负责人或者二级单位负责人做出深刻检查,给予所属企业业务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闭该煤矿,并由颁发证照的部门立即吊销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该煤矿的法定代表人和矿长()年内不得再担任任何煤矿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矿长。
对3个月内2次或者2次以上发现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仍然进行生产的煤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监督检查中,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煤矿企业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应当()
考核发证部门发现煤矿1个月内有3次或者3次以上未按照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应当有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该煤矿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