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第84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
我国《民法通则》对相邻权原则有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所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连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其遵循的原则有()
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物权法》对()和相邻关系等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土地的权利体系,对于更好地保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外的权利人在土地上的各种合法权益。
按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遵循()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某宗土地,其土地权利人可以出示权源文件,但其相邻宗地权利人无法提供权源文件时,应采取()方式来进行土地确权。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以上相互邻近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在使用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的处理原则包括()。
为了耕种自己的土地而必须经过他人土地的,可在他人土地上成立通行权,该通行权在物权的权利体系中属于()。
土地初始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
不动产权利人因利用相邻不动产给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
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属于()。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因土地权利人发生改变,或者因土地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等内容发生变更而进行的登记,属于()。
土地产权是指权利人在其权利存在的土地上,为实现其利用土地的目的,分别依法行使其权利时对土地的用益、流转、管理权。
土地用益物权是依法对一定的土地占有并加以利用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包括()等。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哪四方面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动产相邻权利人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主要有()。
权利人在其权利存在的土地上,为实现其利用土地的目的,分别依法行使其权利时对土地的用益、流转和管理权是指()。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的安全。
土地他项权利目前在我国法律规定中主要以()出现。其主要是处理土地相邻各方因土地使用而造成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
下列不属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处理相邻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