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大额支付系统选择进行挂账的退回待查业务,柜员使用“0151差错调整查询及确认”交易确认后,款项挂入()科目内。
二代小额支付系统,对于接收到的普通贷记业务,满足系统自动入账的要求时,系统自动核销,否则,资金自动记入()专用账户,报单状态置为“待核销”。
对于大额支付系统待确认业务,发出行的处理流程正确的是()。 ①打印大额支付发出待确认业务清单 ②向接收行发出查询,确认接收行是否收到该笔业务 ③将接收行查复内容通过行内汇划渠道向省资金中心发出查询。
大额支付系统中,国家处理中心收到撤销申请报文,对原支付业务信息进行检查,已清算资金的,()。
大额支付系统采取()方式通过支付系统前置机实现与人民银行城市处理中心的连接,完成支付业务的处理及资金清算。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系统对于“未知”的大额往账业务,自发出业务起需要经过()个对账日系统批量产生“大额发出待确认业务清单”。
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差额清算资金,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
发出大额支付系统往账业务时,金额在()以上出现待授权状态。
发起行发起的支付业务需要撤销的,应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撤销请求。国家处理中心未清算资金的,立即办理撤销;已清算资金的,不能撤销。
对于大额支付系统待确认业务,若省资金中心回复的业务状态为“无此业务”,则发出行要使用专用交易将业务状态变为()。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实行逐笔实时处理业务,全额清算资金。国家处理中心对清算账户不足清算的支付业务,按以下队列排队等待清算()。
对于支付系统当日“退回待查”状态的业务进行冲正,对于大额支付系统“未知”状态的业务,通过查询书方式向接收行核实账务情况后,通过行内汇划查询途径向省资金中心上报账务核实情况,并按照省资金中心的查复要求进行账务调整。
通汇社收到他行业务退回申请,经查未记入客户帐户的,由结算人员在支付系统专用凭证上注明“退汇”字样,编制待转联行资金大额支付来帐待转户或()、待转联行资金大额支付往账待转户贷方凭证。
当日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出的,日终与人民银行对账时无确认结果的业务(报文人行处理状态为“未知”),对账后系统批量在省资金中心和发出行生成()。
资金业务系统中收款确认单的转账方式为大额支付,则必须输入的要素有()。
营业网点柜员要对当日接收的小额支付系统来账业务及时处理;主动发起的小额往账业务必须及时查询业务状态,对于当日“退回待查”状态的业务进行冲正,对于“未知”状态的业务,经过()对账日后系统批量产生的“小额支付非实时待确认业务清单”,由省资金中心进行业务状态关注确认。
当日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发出的,日终与人民银行对账时无确认结果的()业务,对账后系统批量在省资金中心和发出行生成小额支付系统非实时待确认业务清单。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大额支付系统发起清算行发起的支付业务信息后,如发现不足支付的,按资金清算优先级次和()作排队处理。
总行集中处理中心既是发起清算行,又是接收清算行,承担全行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业务资金()的职责。
在大额支付系统日终以后清算窗口关闭时,对于下述四项业务,国家处理中心将予以退回()业务。
发起行和特许参与者发起的支付业务需要撤销的,应通过大额支付系统发送撤销请求。国家处理中心未清算资金的,立即办理撤销;已清算资金的,不能撤销。
关于查询查复回复,大额支付系统17:30之前,完成当日16:30以前所有大额支付系统查询业务的查复;
大额支付系统逐笔实时处理支付业务,全额清算资金;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处理支付业务,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全行汇出金额单笔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跨行大额资金汇划业务(资金金额可根据管理要求适时调整),须落地总行二代支付后台管理系统,由总行清算机构二代支付后台管理系统管理岗根据总行资金计划部提供的每日头寸表进行确认并授权方可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