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确定。
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对此,下列哪一个选项的说法可以成立?()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价款或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无法协议补充,亦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那么按照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执行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该市场价格的确定标准是()。
在合同法中,当事人就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时间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什么性质的变更?()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
当事人对合同价款或者报酬约定不明确的,且未达成补充协议,也无法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应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合同订立过程中,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
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关于这条规定,下列哪一或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在合同法中,当事人就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在合同法中,当事人就数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内容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才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
以下属于买卖合同成立应当具备的必要条款的是()。 ①标的 ②数量 ③质量 ④价款 ⑤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等,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这体现的是合同履行的哪一原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这体现了合同履行的()原则。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不能达成的按照()确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58)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规定,对合同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