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
依《航道法》规定,负责航道管理的部门进行航道疏浚、清障等影响通航的航道养护活动,或者确需限制通航的养护作业的,应当设置明显的作业标志,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并提前通报(),保证过往船舶通行以及依法建设的工程设施的安全。
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规定建成的项目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的,由有审核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航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拆除;逾期未采取补救措或者拆除的,由()代为采取补救措施或者依法组织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
建设以下哪些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单位可不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
新建跨越航道的桥梁,应当符合该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对以下哪些航道通航条件的要求?()
依《航道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跨越、穿越航道的桥梁、隧道、管道、缆线等建筑物、构筑物,应当符合该航道()对通航净高、净宽、埋设深度等航道通航条件的要求。
通航条件是航道尺度、航道断面系数和通航净空尺度等条件的总称。
设计最低通航水位是航道标准尺度的起算水位,它的确定应从营运经济和航道条件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定得高则会().
除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其他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由()审核。
建设以下哪些与航道有关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航道上相邻拦河闸坝之间的航道通航水位衔接,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位于航道及其上游支流上的水工程,应当在设计、施工和调度运行中统筹考虑()所需的下泄流量,但水文条件超出实际标准的除外。
以下哪项航道规划内容是为开展好航道建设与航道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设施进行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提供依据()。
在()建设临河、临湖、临海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应当符合该航道通航条件的要求。
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由()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处三万以下的罚款。
建设单位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不符合《航道法》规定的,()进行补充或者修改,重新报送审核部门审核。
保障下游航道通航所需的最小下泄流量以及满足航道通航条件允许的水位变化的确定,应当征求()的意见。
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除以下哪些工程,不得因工程建设降低航道通航条件。()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其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审核。
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与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航道有关的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其他建设项目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
建设与航道有关的工程,不得因工程建设降低航道通航条件。()
某南淝河大桥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由合肥市港航管理局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要求,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