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载:“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察,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自驳正”。下面关于三省六部制的说法正确的是:()(1)确立于隋朝,唐朝沿用(2)各有分工,又有合作(3)削弱了相权(4)加强了皇权
唐朝实行三省六部制,三省为()、()和尚书省。
唐朝时,三省六部制指的是哪三省?
唐朝时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三省分工明确,相权一分为三,尚书省下设()六部。
有人认为,唐朝建立的三省六部制,为解决皇权和相权的矛盾提供了一种较为科学的方式。所谓“科学”,实质上是指()
下列西汉哪位皇帝时期出现中朝官,到了东汉时期发展成为尚书台,再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则出现了尚书、中书、门下,最后正式发展成为了三省六部制:()
隋唐的宰相开始是三省长官,即内史(中书)省长官内史(中书)令、门下省长官纳言、尚书省实际长官左右仆射。后来唐朝的宰相又包括了戴有“()”、“同中书门下三品”、“参知政事”等头衔的官员。
中国隋唐以后的官职实行“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三省六部制分工明确,效率高,三省长官之间互相牵制,把相权一分为三,削弱了相权,间接加强了皇权。三省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其中“三省”中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的机构和“六部”中负责军事、军政事务的机构分别是:()
《资治通鉴》载:“国家本置中书.门下以相检察,中书诏敕或有差失,则门下当自驳正”。下面关于三省六部制的说法正确的是()①确立于隋朝,唐朝沿用②各有分工,又有合作③削弱了相权④加强了皇权
三省制发展至宋朝,宋代三省长官虽存,但却不一定行宰相之权。中书门下长官只有加上(),才能进政事堂议政,是真正的宰相。
唐袭隋制,中枢机构仍为三省。中书省主出命,长官为中书令,正二品。门下省主封驳,长官为侍中,正三品。尚书省主执行,长官为尚书令,正二品。为避忌讳,尚书省的实际长官为(),皆为从二品。
中书、门下、尚书三省的关系是相互()。
钱穆在评唐朝的三省制时指出:“一切政府法令,须用皇帝诏书名义颁布者,事先由政事堂开会议决。送进皇宫画一敕字,然后由政事堂盖印中书、门下之章发下。没有政事堂印,即算不得诏书,在法律上没有合法地位。”由此可见,唐朝的政事堂()。
三省六部制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在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中,政府官员明显有皇帝家仆的性质;唐朝的三省六部制,把皇帝家仆正规化、权力化;明清时期取消丞相制,皇帝直接指挥六部,把家族式统治扩大到整个国家机器。这一变化过程体现的古代中国政治的发展趋势是()
在中国古代,丞相制度从创立到废除的过程中,下列哪些官职的设置达到了加强君权、削弱或牵制相权的目的()①秦朝的御史大夫②唐朝的中书令、侍中、尚书令三省长官③宋朝的参知政事④明朝的六部尚书
三省六部制中的三省是指哪三省。()
根据课程内容可知:三省六部制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唐代实行“三省六部”制,中书省是国家最高政务中枢,因微与薇通,中书省被称为 省,中书令就叫 令。
唐朝三省六部中的三省分别指:
唐朝的建立大多继承了隋朝的制度,比如中央的三省六部制,地方的州县两级制。
根据课程内容可知:三省六部制的三省指的是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唐初,中央最高官署实行三省制,对君命公文办理的原则是:中书草诏;门下();尚书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