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中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的是()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享有的情况下,单位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二年优先使用权,该优先使用权期限的起算日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作品()后的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其著作权保护期为()。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完成的作品,在没有公开发表前,依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享有著作权。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一经发表.依法享有著作权。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享有著作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
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年,截止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成功日为2015年10月30日,软件首次发表是2015年11月06日,截止日于(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照《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是保护计算机软件的一项法规,是具有实施效用的法律文件,并非缺乏独创性。但对它的考虑,首先是促使其自由传播和复制,以便使人们充分地了解和掌握,不在著作权保护范围内。软件合法复制品(光盘)所有人不享有()。
《中国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只有发表后才享有著作权利。
依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8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和(),以及应当有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原告于2003年8月19日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的软件名称为《某某物流信息数据库管理查询系统》,由北京电子出版社加以公开出版发行。2008年9月15日,原告向北京市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同年10月10日,原告工作人员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登录被告某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对其中的“物流信息检索”栏目中的数据和部分其他网页做了抽样下载并保存,将保存的内容刻制一式三张光盘由公证处封存。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对《某某物流信息数据库管理查询系统》(以下简称《数据库》)享有的著作权,影响了该产品的正常销售,遂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复制在其网站上的《数据库》;在被告网站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汇编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资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因此,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汇编作品,应是在对有关的作品、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方面具有独创性,否则不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之内。汇编作品的保护在于该作品内容的选择、编排方面,并不延及其构成部分本身。所谓独创性即原创性,是指作品由作者通过自己的智力活动而依法产生的,不是通过抄袭他人作品而产生的。只要作品具有最低限度的独创性,就应依据著作权法受到保护。原告在数据库的编排方式方面确实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原告对该数据库汇编作品依法应享有著作权。最后法院认定某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未经北京某某物流信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复制其享有著作权的《数据库》,并且通过自营的网站加以传播,其行为已经侵害北京某某物流信息有限公司的著作权。
具有独立法人的组织甲于1993年11月15日首次发表《XX》软件。组织甲于1996年10月21日变更、终止,其权利义务由组织乙承担。组织乙对该软件享有的著作权的保护期应于______ 截止。
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其他著作权人,是指除()之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单选题】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存在保护期限,自然人为终生及其死亡后()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年的12月31日。
根据中规定的,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8222;&8222;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这个”下列情形”不包括()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