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以下情况可以顺延()。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中,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付款或拒绝付款。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之前进行提示付款被拒后,票据状态变为()
持票人在法定的提示期限内,按照法定的方式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见票当日或票据到期日足额付款。
持票人于9月25日,持9月10日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的有效付款期限内),可以向()提示付款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付款或拒绝付款,或于到期日付款。承兑人拒绝付款或未予应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据到期日后再次提示付款。
根据我国《票据法》,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向承兑人提示付款的期限为到期日起()。
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但在票据权利的期间内(),持票人在作出书面说明(说明需加盖持票人公章)后,仍可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承兑行仍应当继续对收款人(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追索权是持票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可以向其()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有关费用的一种票据权利
对于我行承兑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在票面到期日前向我行发出提示付款申请,票据系统将在票面到期日当日()验证无误后,批量调用核心系统的银行承兑汇票解付交易,同时向人行发送提示付款回复。
持票人超过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限,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承兑银行请求付款。
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逾期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在票据提示付款期()后向票据承兑人发起提示付款。我行应按规定要求持票人作出相关说明,经会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签收并及时办理款项汇划。
根据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在()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超过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丧失()的追索权,持票人在作出说明后,仍可以向()请求付款。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持票人取得的下列票据中,无需向付款人提示承兑的有()。
持票人持到期票据向承兑人提示付款,如收到承兑人出具的拒绝付款证明,请问可追索款项的包括以下哪几项().
持票人在法定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的,具有两方面作用,即一是持票人可以()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二是承兑人或付款人一经持票人提示,就应向持票人付款。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在符合条件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下列所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票据权利,也称票据上的权利,指持票人对汇票承兑人、本票发票人和支票保持人等付款义务经提示票据,行使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以及在不获付款、不获承兑或其他有到期日不获付款的情况下行使追票的权利。下列权限不属于票据权利的是()
票据上的债权人要获得付款人的承兑,持票人可以在()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被拒付的,不得拒付追索。 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的,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被拒付的,若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曾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则只可向()拒付追索
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若在票据到期日前发起提示付款申请,承兑人可以拒绝付款()
银行本票的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可以随时向出票人请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