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15万元,丙为保证人。丙为了保证自己能够追偿,要求甲提供担保,甲遂以自己家的一幅名人字画向丙设定质押担保丙的求偿权;并请自己的朋友丁以房屋作抵押担保丙的求偿权(办理了登记手续);甲还请戊为保证人担保丙的求偿权。其中哪些情形属于反担保:()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自已的轿车进行抵押,办理的抵押登记,同时甲的好友丙同意以其居住的一套房屋为甲提供担保,丁愿意作为该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如果甲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向乙借款20万,以自己的一套房子作为抵押担保。抵押期间,甲欲将这套房子以25万元卖给丙,丙知道房子已设置抵押,但愿意接受。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30万元,丙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在乙的要求下,甲又请求丁对甲和乙之间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到偿债期后,甲无力偿还。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均没有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关于担保,下列选项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有()。
甲15周岁,乙16周岁,因甲打算学习高尔夫球,但学费不够,于是甲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由某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甲、乙的父母对此借款合同均不追认。下列有关担保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甲向乙借款60万,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甲以其所有的一台价值30万元的小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合同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向乙借款5万,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分别找丙,丁,戊,己,下列不构成保证的是()。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借款金额1000万元,月利率20%,期限为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债务提供了担保,其向乙公司出具的担保书声称:如借款人到期不还,担保人清偿,担保期至借款人还清全部本息止。还款期限届至,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要求保证人丙公司要求偿还债务和利息。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自己的轿车进行抵押,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甲的好友丙同意以其居住的一套房屋为甲提供担保,丁愿意作为该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如果甲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10万元,甲的朋友丙以其价值15万元的轿车提供担保,乙与丙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后丙向丁借款8万元,以该车设定质押。丙与丁签订了质押合同,并于次日向丁交付了轿车。因甲和丙均未清偿各自到期债务,遂发生纠纷。下列关于本案担保物权设立及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由丙向乙提供担保。丙要求甲提供反担保。根据担保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小轿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小轿车损坏。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向乙借款,为担保债务履行,将一辆汽车出质给乙。乙不慎将汽车损坏。根据物权及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向乙借款,欲以轿车作担保。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甲诉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经丹江法院判决,甲应向乙退款46万元。过了判决履行期,甲没有履行,乙向丹江法院申请执行。丹江法院立案后,甲向法院申请执行担保。关于本案执行担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20万元,甲的朋友丙、丁二人先后以自己的轿车为乙的债权设定抵押担保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与乙约定所担保的债权份额及顺序,两辆轿车价值均为15万元。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甲向乙借款200万元,为担保乙对甲的债权,丙与乙签订书面合同,提供其房屋作为抵押;合同签订后,丙将房产证交给了乙,但并未办理抵押登记。同时,丁受甲所托,也向乙出具了“保证函”,表示愿意对甲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以其价值10万元的房屋、5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以1万元的音响设备作质押担保,同时还由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其间汽车遇车祸损毁,获保险赔偿金3万元。如果上述担保均有效,丙应对借款本金在多大数额内承担保证责任?
甲向乙借款60万元,期限3年,丙和丁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不能履行债务,由丙丁二人承担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甲乙商量再增加10万元借款,并将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二人未予答复,甲到期无力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甲向乙借款10万,丙、丁先后以各自的房屋和汽车为甲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但都未约定担保的债权数额及顺序,设丙的房屋值15万,丁的汽车值10万,若甲到期未履行债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6、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即在受担保债权未受全部清偿之前,担保物权人得就担保标的物之全部行使其权利。甲向乙借款100万元,以自家共5层高的房屋作为抵押,签订了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履行期限届满,甲仍有20万未还。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