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在办理交接时对尚未登记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柜员离岗需将印鉴卡转交他人使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会计人员工作交接登记簿》。接收人员要逐份清点核对,方可办理签收。印鉴卡交接时同一接收人不能同时保管两个柜员交出的印鉴卡。()
会计印章保管人员调动岗位,或短期离岗且需要其他营运人员接替或代理工作的,应由()监交,在“会计业务印章管理系统”中做印章交接。
上门服务专用登记簿是专门用于客户经办人员与上门服务人员及上门服务人员与行内出纳、会计人员的交接。该登记簿由()进行保管。
会计工作交接必须由会计主管进行监交,且会计工作交接登记簿应由会计主管人员保管。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的要求,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的,应当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会计人员由于岗位调整、临时离岗和班间交接等原因需要转交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登记有关登记簿。属于临时离岗或班间交接的,应登记()。
会计工作交接登记簿应由会计主办人员保管。
“外来人员进出会计重要区域登记簿”用于登记非本区域工作人员进出()等会计业务办理区域的情况。
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调换或临时离岗由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业务主管或总会计批准,由其监督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填列有关内容并签章。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会计人员因岗位调整,需将其保管使用的会计专用印章移交他人,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应登记()。
会计主管应科学合理安排岗位设置及人员分工,组织对内部人员的不定期()工作,并监督办理工作交接。
业务人员岗位调整或短期离岗,必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并由柜台经理(含柜台经理备岗)或会计业务负责人监交,登记(),双方在登记簿上签章,以明确责任。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会计人员进行岗位调换或临时离岗由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经业务主管或总会计批准,由其监督办理交接手续,()必须在《印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上填列有关内容并签章
会计人员由于岗位调整需要转交他人使用印章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登记()。
柜员轮休、短期离岗,必须(),工作交接应在会计主管监督下进行,交接双方要认真核对账款、有价证券、重要空白凭证及有关事项,核对相符后登记《会计人员临时交接登记簿》并签章备查。
会计资格证书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向原注册登记的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
会计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重要会计业务印章保管、使用人员岗位调整或轮休,必须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及监交人应在登记簿上签章确认,并在事由栏填写原因,监交人应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