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如果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应按照公允价值入账。
企业接受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认资产的价值和在注册资本中享有的份额,并将其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12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生产经营用设备一台,该设备需要安装。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价值为500000元,设备的不含税公允价值为450000元。安装过程中领用生产用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领用自产的产成品一批,实际成本为10000元,售价为24000元,该产品为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率10%。本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材料物资时,当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不相等时,应按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确定材料的物资价值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份额。()
企业接受投资者作价投入的材料物资,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确定材料物资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应该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000元,投资协议约定价值12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允价值相符,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2012年)
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计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入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000元,投资协议约定价值12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
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和为非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均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 100 000 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 120 000 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 )元。
【单选题】某企业于设立时接受A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26000元,A公司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和材料的公允价值相符,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计入实收资本科目的金额是()元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应该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人账,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确定资产价值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元
企业接受投资者以非现 金 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认资产的价值和在注册资本中应享有的份额,并将其差确认为资本公积,但投 资 合同或 协议 约定的价值不 公允 的除外()
【单选题】M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5月1日接受投资方投入原材料一批,作价130000元,与原材料的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为22100元,在M企业的下述会计处理中不正确的是()。
某企业于设立时接受A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00元。A公司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和材料的公允价值相符,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记入实收资本科目的金额是()元
某企业于设立时接受A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原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投资合同约定的价值为20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2000元。A公司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假设合同约定的价值和材料的公允价值相符,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该记入实收资本科目的金额是()元。
企业接受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资时,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为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的金额为()元
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存货的存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