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保管品原则上应采取分行集中保管,由分行()负责保管与核算。
代保管品库房实行双人管理,两名保管人员应互相监督()。
对于抵质押品凭证,保管人员应()核对当日新入库的押品的登记簿、代保管收据、实物信封,保证账簿实相符
代保管抵质押品封包入库时,会计人员双人在监控录像下将封包、“代保管抵质押品专用款箱入库明细”单锁入专用款箱,款箱需配备()、封签完好,随华宝押运人员运送中心金库。
因查库等原因需对原封代保管品拆封检查的,应经()审批后,由会计结算部指定专人会同业务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共同进行。
代保管品入库时需在一式四联的“入库凭证”上由有关经办人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其中第一联会计部门专夹保管,出库时作();第二联会计部门作“4104代保管有价值品”表外收入传票。
代保管品信息复核无误入库后,由()共同在清晰的监控视线范围内将代保管的抵质押品装入代保管袋中进行封包。
发放贷款前,须将()交会计部门作为代保管质押品凭证入库保管。
代保管品临时出入库时,会计部门只需审核申请部门填写的“抵质押权利凭证临时出入库申请书”,确认要素齐全后办理出库手续,不需登记表外账。
申请人选择到营业机构领取贷记卡卡片的,柜员收到总行贷记卡中心邮寄的贷记卡后应记载“03013代保管有价值品”科目表外账户,登记《银行卡登记簿》并在备注栏注明接收日期后签章,卡片入库保管。
凡符合金库保管范围的代保管品,必须采取寄存人集中或分批量加封加锁的方式。入库的保管品,其真实性应由谁负责?()
中心金库执行副主任和库管人员双人在监控录像下打开代保管抵质押品专用款箱,核对()一致后,登记“代保管抵质押品明细账”,将封包入库保管。
分行已将指定授信业务转授权给辖属某支行,且该支行具备保管条件的,经分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该授信业务项下的代保管品可在该支行保管、核算。
代保管品入库交易码为(),出库交易码为:()。
报经()逐笔审批同意的特殊物品,可封箱入库保管,但必须与现金、贵金属分区存放。
抵质押品的账务处理已由业务人员通过()联动核心系统完成,柜台人员只需将业务部门送交的抵质押品作代保管品入库保管。
代保管品检查无误后封包在一式四联的“入库凭证”上由有关经办人员共同签章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第一联会计部门专夹保管,出库时作();第二联会计部门作“4104代保管有价值品”();第三联由放款审核中心负责人签字后粘于代保管品袋上,作为标明包内物品及封签双重用途;第四联入库后退放款审核中心专夹保管。
会计部门保管人员将保管品清单第二联粘贴在封包规定位置,()奖代保管有价物品实行入库保管。
假币实物出入发行库时,应录入反假子系统,生成“中国人民银行XX库代保管品出(入)库凭单”,按照()办理代保管品出入库手续。
二级分行因特殊情况需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业务或保管代保管品的,无需经分行行长审批。()
入库后的危化品,保管员每周填写危化品周报,报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人民银行内其他部门、单位需要代保管品入库保管,应报经()审批。
假币、未兑付国库券、金银、人民币原版及原模、发行基金均可作为代保管品。()
除发行基金、保管品、代保管品、金银外,其他任何款项和物品,不得存放发行库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