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评估和监控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许多国家都制定保险偿付能力监督管理指标。中国保监会通过预警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态和变化趋势进行监测,对指标超过正常范围的个数达到()个以上的公司,中国保监会将要求公司进行解释、提交改进报告,或者实施进一步的检查以评估其偿付能力。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的目标是支持保险公司逐日的偿付能力,可分为实际偿付能力和技术偿付能力。实际偿付能力表示公司有能力支付到期债务,即公司的现金与其他流动资产之和不小于流动负债。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根据我国《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分为三类,偿付能力充足率I类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大小以偿付能力额度表示,偿付能力额度等于()
我国目前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标准适用的是()偿付能力原则。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坚持把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不断完善以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监管的现代保险监管制度。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大小以偿付能力额度表示偿付能力额度等于()。
根据保监会2003年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为()
偿付能力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赔偿和给付责任的()。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对保险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了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体系。
保险公司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应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或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时,应立即停止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
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当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额度低于最低偿付能力额度( )时,中国保监会可以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
我国目前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标准适用的是()偿付能力原则。
对于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保监会增强其偿付能力的措施包括()。
“防范风险作为保险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完善以偿付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市场行为监管 为支柱的现代保险监管制度。”指的是()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健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体系,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实施监控。()
我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6月30日通过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建立起以()为基础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和监管机制。
保监会按照偿付能力风险大小将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其中B类公司为偿付能力充足率达标,且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较小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