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于计费和考核的电能计量装置竣工验收时,应测量电流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荷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
终端交流采样不得接入电能计量装置二次回路中,而应优先接入()柜的电压、电流互感器或计量柜中非电能计量用的电压、电流互感器,所接绕组为测量绕组。
当测量仪表与保护装置共用一组电流互感器时,宜分别接于不同的二次绕组。
保护装置采用电流互感器及中间电流互感器的稳态比误差,不应大于10%。对35kV及以下的线路和设备,当技术上难以满足要求,且不致使保护装置()时,可允许较大误差。保护装置和电气测量仪表不宜共享一组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继电保护装置宜单独使用一组二次绕组。
检定电压互感器时,为了使标准互感器的误差对检定结果的影响最小,通常要求互感器的二次实际负荷等于所用的标准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至少与额定二次负荷之差应不超过()。
测量误差就是电流互感器的二次输出量与其归算到二次側的一次输入量的大小不相等,幅角不相同所造成的差值。因此测量误差分为数值(变比)误差和相位(角度)误差两种,测量误差与二次负载的幅值和相位有关。当2.励磁阻抗和二次阻抗在幅值一定的情况下,什么情况下比差最小?
电流互感器TA的二次绕组与测量仪表或继电器的电流线圈()。
对于继电保护、自动装置、控制、信号、测量和远动装置等的二次回路,每一连接回路的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MΩ。
电气测量二次回路应采用铜芯控制电缆或绝缘导线。电流互感器二次电流回路的电缆芯线截面,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来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定0.2级的电流互感器时,在额定电流的100%,误差测量装置的差流测量回路的二次负荷对误差的影响不大于()。
在GIS出厂见证的主回路绝缘试验(含局部放电测量)试验项目时,耐压前,GIS内所有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短路接地,()不应安装。
水电站的二次回路,水电站中的测量、控制、保护和其他自动装置连接起来所形成的电路,称二次回路。
检定0.5级的电流互感器时,在100%~120%额定电流下,由误差测量装置的差流回路的二次负荷对误差的影响应不大于()。
电流互感器必须满足一次回路的额定电压、最大负荷电流及短路时的动、热稳定电流的要求以及二次回路测量仪表、自动装置的准确度等级和继电保护装置10%误差特性曲线的要求
一般测量用电流互感器的二次下限负荷应为其额定负荷的1/4。
电压互感器的二次负荷,包括所接的各种测量仪表,()和()以及二次回路中的全部损耗。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至电能表的二次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6mm2。
用于计费和考核电力系统经济技术指标的电能计量装置在竣工验收时,应测量电流互感器实际二次负荷和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
在检定电流互感器时,由差流测量回路的二次负荷对被检电流互感器的影响不得大于被检电压互感器误差限值的()。
35kV及以上用户电能计量装置,应有电流互感器的专用二次绕组和电压互感器的专用二次回路,不得与保护、测量回路共用。
所有保护用电流回路在投入运行前,除应在负荷电流满足电流互感器精度和测量表计精度的条件下测定变比、极性以及电流和电压回路相位关系正确外,还必须测量(或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所有差动保护(线路、母线、变压器、电抗器、发电机等保护)在投入运行前,除应在负荷电流大于电流互感器额定电流的的条件下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测量用电流互感器至电能表的二次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6 mm2()
所有保护用电流回路在投入运行前,除应在负荷电流满足电流互感器精度和测量表计精度的条件下测定变比、极性以及电流和电压回路相位关系正确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或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此题为判断题(对,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