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行出具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情况书面说明、挂失及作废登报声明、书面申请、开户许可证、()、司法部门的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支票的出票人在支票上未加盖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单位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时,客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文件。会计主管应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单位存款人更换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或公章)时,必须出具()等相关资料。
开户行为单位客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单位客户出具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保持一致,但下列情形除外()
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向开户行出具()。
单位客户申请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行出具()等相关证明文件。
单位预留银行印章为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经办人的签章。()
客户预留财务专用章或公章遗失,须由开户单位出具证明方可办理印鉴挂失手续。
单位存款人申请变更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但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遗失而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等相关证明文件。
组合印鉴是指为客户提供的根据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与不同个人签章的组合确定不同的支付额度的一种预留印鉴形式。()
存款人变更印鉴时,若无法在新印鉴卡背面加盖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除应出具无法加盖原预留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说明函,承诺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外,还应提供()。
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等相关证明文件。
客户申请更换印鉴时,若客户财务专用章或公章遗失,须有原申请开户时()出具的证明。
开户行为单位客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单位客户出具的申请开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保持一致,但因注册验资开立的()帐户除外。
按照《关于明确人民币单位客户预留印鉴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结[2009]59号),对于客户因名称变更等原因需变更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若确实无法提供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不再要求在新印鉴卡背面加盖全套旧印鉴,由经办柜员将旧印鉴卡加盖“已更换”戳记后专夹保管,自变更之日起()日后,将全套旧印鉴卡随当日凭证装订保管,并在新印鉴卡上注明旧印鉴卡装订日期。
挂失客户预留印鉴中单位财务专用章或个人名章的,客户应向开户行提交《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预留印鉴挂失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章),同时提交以下哪些材料()
下列()情况中,开户行为单位客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可与其出具的证明文件的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不完全一致。
客户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遗失或被盗的,应出具()。
若客户预留印鉴中的公章遗失或被盗,来我行办理解挂失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
系统内往来,预留印鉴为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章;社内往来,预留印鉴为网点的业务公章加其负责人、委派会计或执行会计签章()
存款人预留签章应为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
单位客户的预留印鉴为该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
单位客户可依据其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不同个人签章的组合建立组合印鉴,并通过公函或协议约定不同的印鉴组合所对应的支付权限或结算事项。无法提供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境外机构,可使用账户有权签字人签章的组合建立组合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