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在物业使用和质量保证方面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等资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某建设单位在开发的某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被要求整改。建设单位将档案整改合格符合移交要求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时,应当查验该凭证。
依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现场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但不必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和参加查验的人签字确认。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书。
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的沟通主要集中在()阶段,重点是物业的承接查验、移交和工程遗留问题的处理。
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资料的内容主要有:()。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的承接查验工作。
根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设单位应在现场查验( )日前,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资料。
在物业承接查验中建设单位应当依据()的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交接双方应当做好()。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根据《华润置地物业工程前期介入手册V1.0》规定,承接查验及现场移交完毕后,物业公司应依照所在地法规要求,向物业所在地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备案工作所需材料包括()及其他承接查验有关文件。
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 )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下列单位中,()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首位业主入住之前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并将承接查验记录作为物业管理档案。A.监理单位B.建设单位C.设计单位D.施工单位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房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档案不包括下列哪项必要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16版)规定:物业建设单位将物业交付业主后,应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按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的资料包括()。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物业承接查验包括物业管理资料移交和物业现场验收两部分,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的物业资料有()。
承接新建物业前,物业服务企业和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共同对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物业承接查验应邀请以下单位参加,不包括下列哪个必需单位:()
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物业承接查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确定物业承接查验方案2.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3.移交有关图纸资料4.确认现场查验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5.解决查验发现的问题6.办理物业交接手续。()
2021年《广西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移交各方应当做好查验记录查验记录应当包括()等,并由移交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