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岁的李某从农村来到某经济开发区,经朋友介绍到某机械公司当了一名冲压工。2017年10月,已有两年多工作经验的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将左手卷进机器,虽经医院紧急抢救,仍没有保留住李某的左手。在医院治疗期间,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了李某的工伤。2018年3月李某治疗终结后,被制定的工伤鉴定机构确定为工伤致残四级。身为农民工的李某失去了劳动能力,给其今后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他向印刷厂提出按国家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异地安家费,并按社会平均寿命70岁计算,一次性支付他抚恤金58万元。

请结合本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2)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享受什么样的工伤致残待遇?

时间:2023-12-18 10: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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