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可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定。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营运车辆整车动力性评价指标是()。
依据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对1100系列柴油发动机汽车底盘驱动轮输出进行功率试验,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在我国道路上运行的所有车辆必须达到《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的要求。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专用车辆的外廓尺寸要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按《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规定,用悬架检测台来检测车辆的悬架特性,其标准限值为()。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及检验方法》(GB18565—2001)为强制性行业标准。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排气管,都应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
设计车速不小于100km/h的货车,前排座椅必须装置汽车安全带,这是《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对车辆安全防护装置提出的技术要求。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检测方法应用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的有关规定。
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属于()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装运危险品货物的罐(槽)运输车辆,应在罐(槽)阀门口装置积漏器。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要求:营运车辆应装备与其相适应的有效灭火装置。
GB18565―2001《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规定,营运车辆整车动力性评价指标是发动机性能和整车动力性能。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0年12月13日发布。自()起实施。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了营运车辆动力性、燃料经济性、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照明和信号装置及其他电气设备、排放与噪声控制、密封性、整车装备的基本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营运车辆制动系统必须具备功能有()
按《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2004)规定,营运汽车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应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的要求进行。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的排气管,都必须安装在车身的前部。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采用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测得的汽车百千米燃料消耗量不得大于该车型原厂规定的相应车速等速百千米燃料消耗量的()作为燃料消耗量限值指标。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规定,转向盘操纵力原地检测值不得大于()N。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2001)中规定,汽车定置噪声限值:1998年1月1日以前生产的轿车(汽油)为98dB(A);199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轿车(汽油)为97dB(A)。()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中规定了汽车等速百千米燃料消耗量只能使用台架试验一种方法进行检测。()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规定,装运危险货物的罐体外部附件应有可靠的防护设施,必须保证所装货物不发生跑.冒.滴.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