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用电的,供电企业可以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
供电企业有权对用户违章用电行为加以制止,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差额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法律规定和程序停止供电。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倍差额电费的违约电费。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除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外,还应承担()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供电企业有权对用户违章用电行为加以制止,根据违章事实和造成的后果追缴差额电费,并按照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的规定加收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可以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倍计算
对违章用电,供电企业可追缴(),加收电费合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供电。
用户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应按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3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三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类别的违约用电,应承担1~2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供电企业对查获窃电者,可按其所窃电量追补相当于窃电金额的电费。还可加收相当于窃电金额()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三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类别的违约用电,应承担1~2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
《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有一电力客户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供电企业无法确认起讫日期时,应按()使用时间计算补交的差额电费,并承担()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设备,除按实际追补差额电费外,还应承担3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并按规定追补电费和加收违约金。
供电企业对窃电者应按所窃电量追缴电费,并追缴电费两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设备,除按实际追补差额电费外,并应承担3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计算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除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外,还应承担()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抄表核算收费员 )
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两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个月计算()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在电价低的供电线路上,擅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私增容量基本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