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急性死亡。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四条规定,一个辐射工作单位同时生产、销售、使用多类放射源、射线装置或者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需要申请()许可证。
安装、更换、()射源和检修射线装置时,使用单位OA提请()核准后,由持《辐射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之人员操作、监护。
购买放射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应首先向学校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准购证”,方能委托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放射源、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应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放射源和射线装置。
辐射事故是指:放射源丢失、被盗,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三号令)第十三条规定,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其中辐射安全关键岗位应当由()担任。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国家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实行(),根据放射源,射线装置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类,将射线装置分为()类。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多少人急性死亡?()
辐射工作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部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由()核查合格后,予以变更或者注销许可。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进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口的放射源应当有明确标号和必要说明文件,其中,()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规定: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未开展辐射监督或者发现辐射监督结果明显异常未如实报告的,由()责令改正。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辐射监测和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终态辐射监测,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经()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以下(含)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在本条例施行前已经终止的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其未安全处理的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盲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方案,及时进行处理。所需经费由()承担。
使用()类放射源和()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规定:重大辐射事故,是指()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规定:(),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负责。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进口列入限制进出口目录的放射性同位素,进口的放射源应当有明确()和必要说明文件。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特别重大辐射事故,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以上(含)急性死亡。
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豁免水平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其国内生产单位或者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单位(以下简称进口总代理单位)及其使用单位可填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豁免备案表》,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辐射工作单位的许可证,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较大辐射事故,是指Ⅲ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