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及其它有价值品保管使用登记簿》用于记载()等保管使用情况。
分金库需要将重要空白凭证上缴中心库时分金库凭证管理员使用0059交易办理凭证出库,将系统产生的()记载在调拨单上,凭证出库,记载手工《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由凭证上缴人携带调拨单和上缴凭证到中心库。
当库房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人员发生岗位变动时,双方应当面办理交接手续,详细列明重要空白凭证的()等,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交接登记簿》,并由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基层营业机构凭证库管员对()及其他不能继续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及时转入“待销毁重要空白凭证”分户内核算,并手工登记专项“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交接登记簿”。
建立电子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要求按凭证库或凭证箱设置登记簿。
建立电子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要求日终统一记载凭证的收入、付出及结存情况。
以下无需在《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及其它有价值品保管使用登记簿》记载的是()。
单位客户销户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行登记注销时,开户行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启用()交易处理。
客户销户时,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登记注销,开户机构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客户因故无法交回剩余重要空白凭证的,应规定出具有关证明并保证承担相应风险后,办理销户手续。
暂未纳入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应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按重要空白凭证种类建立分户,详细记载重要空白凭证的()等内容,及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情况。
用于空白重要凭证管理时,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按()分户设置
信用社应建立《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指定保管重要空白凭证,如实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的情况。()
对暂未纳入业务系统进行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应详细记载的内容不包括()。
客户销户时,应将剩余重要空白凭证全部交回开户行登记注销,开户行将客户交回的重要空白凭证与有关登记簿及账户记载核对无误后,办理销户手续。客户不愿交回剩余重要空白凭证的,也可直接办理销户手续。()
核算主体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应同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领用保管登记簿和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会计分录为:付:重要空白凭证---XX凭证使用户;收:重要空白凭证―XX凭证保管户。
柜员必须按凭证顺序号使用重要空白凭证,号码必须衔接,严禁()。对于ABIS系统不能销号管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必须建立()登记簿,详细记载领、发、销、缴、存情况。
重要空白凭证丢失时,由()在留存的销号单上作相应标记,由丢失人写出丢失凭证的书面证明,报会计主管审查后,附于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保管,在登记簿上详细注明。
信用社应建立《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并指定由()负责保管重要空白凭证。
每日营业终了,柜员当日()的重要空白凭证应与日终预约打印的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核对一致
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结余数量应于该柜员轧账表空白重要凭证余额一致()
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用于空白凭证管理时,按凭证种类()设置帐簿,适用于空白重要凭证的各项库房(含储蓄网点库房)及柜面业务
分行应单独设置空白重要凭证库房,专库专用,指派双人负责,账实分管,建立空白重要凭证出入库登记簿,全面真实地登记分行空白重要凭证的出入库情况。凭证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和杂物。()
空白重要结算凭证一律纳入表内科目核算,建立重要空白结算凭证登记簿(用一般登记簿代替),按凭证种类设户,以一本(或一张)一元为记账单位,并记载凭证起讫号码。()
中心库凭证管理员登记《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使用“传票录入”交易付出凭证,交易成功系统输出一联业务凭证(内部账务记载业务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