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A . 甲之妻半年前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 B . 乙于1年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C . 丙正在担任A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 D . 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时间:2022-09-16 03:24:09 所属题库:公司法律制度综合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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