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消费品企业推出了一款新型饮料产品,为了调动分销商积极性,该公司将印有其品牌标识的冰柜赠送给分销商,这种激励手段属于()。
王某是某著名电脑公司的电脑程序设计员,他不仅拥有精湛的电脑程序技术,还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最近他想调任销售或财务经理的职位,然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却不认可他的想法,最后他辞了职,自己开了一家小型电脑公司。王某的辞职说明该公司未做好()方面的工作。
王某是某著名电脑公司的电脑程序设计员,他不仅拥有精湛的电脑程序技术,还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最近他想调任销售或财务经理的职位,然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却不认可他的想法,最后他辞了职,自己开了一家小型电脑公司。王某属于何种类型的人才?()。
某笔记本电脑生产企业正在大力宣传其新推出的某系列笔记本电脑。该系列笔记本电脑不但具有多种可以选择的外壳颜色,而且具有突出的影音、游戏功能配置,其主要目的是满足追求时尚和个性化的年轻人的需要。根据上述情况可以判断,该笔记本电脑生产企业营销该系列笔记本电脑时重点考虑的市场细分基础包括()
某电脑公司职员利用给甲银行维修电脑系统的机会私自复制了银行的信用卡账号和密码,请问对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周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第一块成功用于个人电脑的CPU是()公司1979年推出的。
20世纪80年代初,()公司推出了体积更小,价格更便宜的个人电脑产品―IBMPC,从而使计算机开始走进成千上万的家庭,并成为人们工作和生活中离不开的必备工具。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他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如果不承认就按共同盗窃论罪!"秦某害怕,承认了购买电脑一事,并交出了电脑。此案中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根据秦某的证言,发现王某有重大嫌疑。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逼供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6个月的工资。下列可以作为证据的有()。
《海底总动员》是一部由迪士尼公司推出的三维电脑动画影视作品,主角是一对可爱的鱼父子。此类鱼因其绚丽的体色而被人们所喜爱,人们将此类鱼俗称为()。
某地甲、乙两商场均经销某品牌电脑,竞争激烈。后来,双方认识到竞争实际上对双方都构成了很大的压力。为了减轻压力,双方达成了一系列协议。根据《反垄断法》,双方达成的下列哪—项协议不构成垄断协议?
京联公司每年都推出T系列笔记本电脑新品,该产品突出高质量、高性能和高价格,这种做法体现的市场营销管理哲学是()
王某是某著名电脑公司的电脑程序设计员,他不仅拥有精湛的电脑程序技术,还拥有良好的经营管理能力。最近他想调任销售或财务经理的职位,然而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却不认可他的想法,最后他辞了职,自己开了一家小型电脑公司。该公司应通过为王某建立(),避免人才流失。
某企业为推介本公司产品,向希望工程捐献了100台本公司生产的电脑,这属于()动机。
TCL曾推出了SHE系列完全针对女性用户使用的电脑,借助了台湾当红偶像组合S.H.E的名气和极其女性化的设计,在市场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TCL采取的市场细分策略属于()
某电脑厂商新推出一款高性能电脑,并且制定了较高的价格,但是几个月后就开始降价销售,以扩大市场,这种定价方式属于( )。
某公司在其产品的运营过程中,不断推出新的品牌,每个品牌有独立的品牌经理负责该品牌的运营,那么这公司的这种组织类型属于()。
某公司计算机维修人员刘某在给公司的电脑安装系统时,故意将计算机病毒复制到电脑某一程序中,公司职员李某无意中打开了该携带病毒的程序,结果导致全公司的电脑都感染了该病毒,并使网络一度瘫痪,使公司保存的很多重要资料都丢失了。现在公司要向法院起诉,应该以谁为被告()。
某电脑公司派人到大商场,在消费者面前演示电脑的操作和使用情况,其促销手段属于 。
1981年()推出了首台个人电脑,建立起一个全新的行业。
顺达公司是某石油集团公司的下属企业,主要从事网上集中采购业务。该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多、分布广,每年的采购金额高达几百亿元。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后,加强了对供应商的分级管理。电脑是顺达公司采购的一个重要品种,他们与某电那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关系,与该电脑公司信息共享,适时传递自己的需求信息,该电脑公司则根据实时的信息,将该石油集团公司所需要电脑按时、按质、按量送交现场。这样,该电脑公司是顺达公司的()供应商。
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如果不承认就按共同盗窃论罪!"秦某害怕,承认了购买电脑一事,并交出了电脑。此案中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某笔记本电脑生产企业正在大力宣传其新推出的某系列笔记本电脑。该系列笔记本电脑不但具有多种可以选择的外壳颜色,而且具有突出的影音、游戏功能配置,其主要目的是满足追求时尚和个性化的年轻人的需要。根据上述情况可以判断,该笔记本电脑生产企业营销该系列笔记本电脑时重点考虑的市场细分基础包括( )。(2011年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