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规定300万kW以上的系统频率允许变化范围为()Hz。
发电机正常运行中有关参数的监视调整应遵循如下规定:发电机定子电压正常变动范围为额定值的(),若超出此范围,监盘人员应先通过调整(),使电压恢复至正常范围。力率一般不应超过迟相的(),即无功不低于有功的(),频率正常变动范围()HZ.
N-1原则是指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系统中任一元件(如线路、发电机、变压器等)()断开,电力系统应能保持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其他元件不过负荷,电压和频率均在允许范围内。
电力系统频率应经常保持50Hz,正常波动范围不应超过()Hz
系统正常额定频率为50Hz,允许在()范围内波动。
发电机在正常运行时,频率超过额定值的±()Hz时,应立即停机。
运行中发电机频率允许变化范围()。
发电机正常运行时,频率变化范围()时,发电机可按额定容量运行
UPS允许市电输入电压和频率有一定的变化范围,我国电网标准电压/频率为()V/Hz。
发电机正常运行其频率应保持在()范围内,并根据机组运行状况及调度员的指令(或负荷曲线)及时进行调节。
发电机运行电压保持在额定电压±5%的范围内,频率保持在49-51Hz的范围内,定子三相电流不平衡系统 不超过().
大型汽轮发电机运行中允许期频率变化的范围为()Hz。
发电机在空载情况下运行,自动电压调节器投入,改变同步发电机转速,使频率变化为±3Hz,测定同步发电机端电压对频率的变化率并用与空载额定电压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就会计算出励磁装置的()。
正常运行下标称频率为50Hz的电力系统正常频率偏差允许值为(),系统容量较小时偏差可以放宽到()。
发电机频率应保持在50Hz运行,其变化范围不超过()Hz。
正常运行方式下的电力系统中任一元件(如线路、发电机、变压器等)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电力系统应能保持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其他元件不过负荷,电压和频率均在允许范围内,这通常称为()原则
运行中发电机频率允许变化范围±0.2Hz,过低的危害是()。
一台正常运行的在线式UPS,部分参数设置如下:输入电压380V±15%;旁路电压380V±10%;输出电压380V±1%;旁路电压频率范围50HZ±1HZ,突然市电发生变化,UPS显示旁路电压为420V,频率为48.5HZ,UPS输出的显示为下列哪一组().
电网网频率变化在47.5Hz~49.5Hz范围内时,风电机组应具有至少运行()的能力。
风力发电机组以独立模式运行时,其频率通常由风力发电机组自身决定。在考虑单独使用时,应确定是否容许频率变化和可容许的频率变化范围。一般,设计应以频率偏差(),电压偏差不大于±10%或短时间偏差不大于±20%为依据。
风力发电场并网点电压在标称电压的0.9倍~1.1倍额定电压范围(含边界值)内时,风力发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电力系统频率在49.5Hz~50.2Hz范围(含边界值)内时,风电机组应能正常运行,电力系统频率在48Hz~49.5Hz范围(含48Hz)内时,风电机组应能不脱网运行60min()
电网频率变化在50.5Hz~5IHz范围内时,风电机组应具有至少运行min的能力。(NB/T31003-2011,6.3.4)()
发电机的频率正常应维持在50HZ,允许变化范围在额定值的%以内,最大不得超过±1.5HZ()
我国电力系统的额定频率为50HZ,正常运行的电力系统的频率偏差允许&43;-0.5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