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保修期自()起计算。
竣工结算审核,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合格后( )内经发包人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应规定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如规定应于签订合同协议书后()d之内提交。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
劳务分包合同规定,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后,发包人返还甲方质保金时视其工程质量情况支付乙方(不计取利息)。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
专用条款应规定承包人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的期限H绻娑ㄓτ谇┒┖贤协议书后()天内提交.
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 )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规定,监理人在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天内完成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在工程竣工价款结算中,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申请后()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三个附件。
根据《计价规范》规定,承包人应在每个计量周期到期后的7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并应包括()内容。
2013版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1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
按照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10)的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应按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28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 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单后的()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规定,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交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交工付款证书。
发包人应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时,将暂时扣减的全部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支付给承包人,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