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无偿取得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国有企业改革中,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在()情况下,国家可收回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者缴纳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如城市的存量土地或集体土地)和无偿取得(如国有的荒山、沙漠、滩涂等)两种形式。()
经国家国土部门批准征用的土地叫划拨用地,一般无偿使用。()
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根据实际情况应给原土地使用者适当补偿。()
下列关于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在()情况下,国家在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应对用地人予以一定的补偿。
某宗房地产的用地通过有偿出让方式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已使用10年,建筑物剩余经济寿命为55年。出让合同约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需要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建筑物也无偿收回。预计该宗房地产正常情况下每年可获得净收益8万元,报酬率为8%,则该房地产的收益价格为()万元。
划拨土地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建设用地单位使用。()
国家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有多种原因,主要有()。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不可无偿收回,但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国家机关用地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无偿、无限期使用。()
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的,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可分别采取()处置。
对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无偿收回。()
下列关于无偿划拨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的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但保留划拨土地方式的期限不超过五年。
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已办理审批手续的建设用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哪个部门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下列哪些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未获批准,国家应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对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无偿收回
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是指乡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下列划拨土地中,国家不能无偿收回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