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贸公司系全民所有制企业,该公司成立之初,全部资本为400万元。公司成立后,由于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加之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缺乏经验,以致经营失误,管理混乱,生意日渐萧条。到2001年公司负债45万元,2004年负债达到650万元。经县商业局同意,该公司于 2005年1月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认为县商业局负有连带清偿责任,不予宣告破产而建议整顿。

要求:根据所给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 县商业局是否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2) 人民法院不予宣告破产而建议整顿是否合法?

时间:2023-10-02 13: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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