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国际危规》,不同配装类的爆炸品不能同一舱室装载,但除外情况包括()。 ①配装类C、D、E间可混装; ②配装类N可与配装类C、D或E混装,但应将其视为配装类D; ③配装类L仅允许与配装类L中同一类型的货物同室装载; ④配装类S可与除配装类A及L外的货物混装; ⑤配装类F、G、H可混装。
()适用于装载除流体货和需要调节温度的货物外的一般杂货。
某轮空船排水量ΔL=5371t,本航次净载重量NDW=13580t,在舱内实装货物12187t,航次储备量为1928t(液舱均满),船舶常数为200t,全船垂向总力矩为158472t•m,KM=8.58m.现拟在上甲板装载部分货物,若要求GM≥0.60m,则最多在KP=13.75m处装载()t甲板货。
装有隔离标记为“”货物的车辆,距装载除雷管及导爆索以外的爆炸品的车辆至少隔离()辆。
除客船外的每艘船舶,当船长大于91.5m时,至少应配备()台独立的动力舱底泵,当船长L≤91.5m时,其中的一台可由()。
在上甲板装载两种不同配装类且舱内不允许混合积载的爆炸品时,水平间隔至少()m才能满足要求。
若某两种危险品的装载应用“隔离2”,则这两种货物在舱面上装载时应至少间隔()m的水平距离。
除爆炸品外普通危险货物的积载类是用于确定该货物是否按下列()要求装载。
装载隔离标记为“”货物的车辆,距装载除雷管及导爆索以外的爆炸品的车辆至少隔离()辆。
在上甲板装载除爆炸品外的危险货物时,水平间隔至少()m才能满足隔离等级的要求。
在上甲板装载两种爆炸品时,水平间隔至少()米才能满足要求
除客船外的每艘船舶,当船长大于91.15m时,至少应配备()台独立的动力舱底泵,当船长L≤91.15m时,其中的一台可由()。
根据《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则》,船舶装卸下列哪些危险货物时,装卸机具应按额定负荷降低25%使用()。 Ⅰ.爆炸品; Ⅱ.一级易燃液体; Ⅲ.毒害品; Ⅳ.放射性物品。
若某两种危险品的装载应用“一整个舱室或货舱作纵向隔离”,则这两种货物在舱面上装载时应至少间隔()m的水平距离。
若某两种危险品的装载应用“一整个舱室或货舱隔离”,则这两种货物在舱面上装载时应至少间隔()m的水平距离。
根据《船舶装载危险货物监督管理规则》,船舶装载出口爆炸品、剧毒品等危险货时,应在装货前()天到港监办理《船舶装载危险货物准运单》。
装载隔离标记为三角5货物的车辆,距装载除雷管及导爆索以外的爆炸品的车辆至少隔离()。
船舶甲板或舱内装载危险货物时,通常推荐的货物堆码高度为多高?
某轮装货至Δ=14000t时,KM=8.00m,KG=6.50m.此时需要装甲板货,货物重心高度KP=14.0m,要求装货后船舶的GM≥1.30m,则最多能装载甲板货()t。
调动乘坐旅客或装载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超限货物的车辆时,不准超过()km/h。《技规》293条
根据《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20)滚装船装运“只限舱面”积载的危险货物,不应装在封闭和开敞式车辆甲板上,仅限装载于露天甲板()
调动乘坐旅客或装载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超限货物的车辆时,不准超过km/()
调动乘坐旅客或装载爆炸品、气体类危险货物、超限货物的车辆时,不准超过20km/h()(应知应会《技规》第293条)